
朗读
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和谐稳定,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根据《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杭教安[2013]6号)和2013年度余杭区创建“平安余杭”要求,决定在全区各学校开展等级平安校园考核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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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和对象
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评定考核工作时间从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25日止。
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评定考核对象为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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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等级平安校园的认定采用“百分制”。依据《余杭区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按10%计入,见附件1),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分别确定为“5A”、“4A”、“3A”3个等级,其中得分为95分以上的为5A级,得分为90分—95分的为4A级,得分为85分—90分的为3A级,得分85分以下或当年发生本创建规定或国家省市其他规定“一票否决制”事件的,当年不得评为平安校园。
等级平安校园考核实行等级动态管理。全年有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学校,或在平时的常规安全检查中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学校,根据事件影响力和责任大小在原有等级基础上下调等级:一是当年发生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或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由于制度不全、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工作疏漏引发50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20人以上群殴、因学校管理不当引发的集体上访,30人以上罢课、非法游行、非法集会等群体性事件;因管理不善造成中小学学生在校内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根据事件性质与影响大小,相应降低平安校园等级。二是在有关部门当年组织实施的与校园安全稳定相关的专项检查活动中,因存在重大隐患被通报批评的,相应降低等级。三是因安全稳定工作出色,被中央或省、市级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介绍推广工作经验的,给予提高等级。
等级平安校园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各级各类学校校内发生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爆炸等恶性案件造成1人以上死亡且学校在管理中存在疏漏的;校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在省内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失控肇事;学校存在重大安全稳定隐患,且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取消等级平安校园认定资格。
多校区学校的等级平安校园认定应按照统一标准,以多校区实地检查考核的总体情况来认定等级。新建学校应积极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并在投入使用满1年后参加等级平安校园的考核认定工作。
三、考核流程
1.自评。各校严格按照《余杭区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附件1)要求,对照当年的工作台账及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根据得分确定所处等级,并填写《2013年度余杭区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考核自评表》(附件2),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稿盖上学校公章后于12月5日前上报到属地中心学校(直属学校根据属地原则上报到属地中心学校)。
2.初评。由中心学校组织人员对属地各校进行初评,《2013年度余杭区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考核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于12月6日前发送至安保科沈月强。
3.复评。12月10日起,区教育局将根据中心学校上报的《汇总表》和常规工作记录情况等,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复评。复评时,由中心学校提供各校的《建设标准》和《自评表》材料。
四、考核应用
1.考核结果为5A的学校,次年的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考核中享有免考核权。
2.考核结果为5A以下(不含5A)的学校,次年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3.全年有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学校,或在平时的常规安全检查中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学校,根据事件影响力和责任大小在原有等级基础上下调一至四个等级。
4.考核结果在4A以上的学校,具有省报省市级平安校园的资格。(附件4)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等级平安校园考核工作,要专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客观公正地做好自评与初评工作,杜绝走过场、夸大其实、敷衍了事等现象。
2.充分准备,实事求是。被考核学校要根据考评要求,全面梳理学校安全工作台账,为等级平安校园考核提供台账资料、相关数据和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真实可靠,各项数据要清晰有力,努力展现学校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的各项成果。
3.完善机制,注重长效。通过本次考核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三防”建设,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管理,将校园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形成平安校园创建的长效机制。
附件:1.余杭区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2.2013年余杭区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考核学校自评表
3.2013年度余杭区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考核汇总表(中心学校用)
4.杭州市等级“平安校园”申报表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1:
余杭区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一、组织领导体系(120分)
考评项目 | 权重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学校安全 工作目标 责任制 | 20 | 建立健全创建平安校园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 学校有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第一责任人到位,安全岗位职责明确的得20分。 | 查看会议记录、学校文件、岗位安全职责分工等资料。 | |
20 | 学校有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年度目标、计划。 | 有当年创建目标、计划的得20分;创建目标和计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的扣10分;无创建目标和计划的不得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
30 | 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安全稳定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 | 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分析会议(校园平安情况排查分析研究部署)得20分;有针对性对策措施的得10分;无会议记录扣10分。 | 查看会议、工作记录。 | ||
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 分解 | 30 | 学校签订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 | 学校根据各部门特点制订相应的责任书,签订、落实得30分。部门岗位责任书没有针对性的扣10分,不完全落实扣15分;未签不得分。 | 查看责任书。 | |
安全保卫 人员配备 | 20 | 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保卫人员落实。 | 有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科室和专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得20分;兼职的得10分,没有配备的不得分。 | 查看教职工名册等资料、实地考察。 |
二、制度建设体系(150分)
考评项目 | 权重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治安制度 | 25 | 有门卫、巡逻、实验室、重点部位、场所、学生生活区安全保卫制度。 | 有制度得25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
教学安全 制度 | 25 | 有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 有制度得25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
消防制度 | 25 | 教学区、学生公寓和重点部位(实验室、油库、变电所、炊事房等)有消防制度。 | 有制度得25分。制度不全不得分。 | 查看制度。 | |
卫生制度 | 25 | 有卫生防疫制度。 | 食堂实施“五常法”制度并取得实效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 晨检、隔离、消毒、健康教育等疫病防控制度齐全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查看制度。 | |
交通安全 制度 | 25 | 有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 有车辆通行和停放制度得25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 | 25 | 安全工作经费落实。 | 有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得25分。 | 查看学校资金安排。 |
三、安全和法制教育(120分)
考评项目 | 权重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安全和法制 教育 | 50 |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实。(20分) | 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活动、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得20分。 | 查看相关资料或走访老师、学生。 | |
开展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作用。(30分) | 面向全校学生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无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的得30分;有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的扣30分;每学期安排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不足1次的扣10分。 | 查看资料或访问学生。 | |||
安全和法制 宣传 | 30 | 开展安全和法制宣传。 | 每学期组织1次有主题的安全和法制宣传活动;平时在校园都能看到安全和法制宣传内容得30分。少1项扣10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
安全和法制教育涉及面 | 40 | 人人知晓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安全和法制教育。 | 每个学生都知晓得20分。有1个学生不知不得分。 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85%以上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访问5个学生。 联合区疾控随机抽测学校。 |
四、常规管理工作(160分)
考评项目 | 权重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治安管理 | 40 | 每周开展校园治安隐患排查。 | 有排查、台账得10分。有排查,无台账扣5分。 | 查看记录。 | |
校园治安情况每天有记录;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台账、有分析。 | 有台账,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清楚的原因分析得10分。无台账扣5分,无原因分析扣5分。 | 查看记录。 | |||
校园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齐全,并开展值班和巡逻活动;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守纪情况良好;外来人员管理规范。 | 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齐全、正常,并开展值班和巡逻的得10分。学生宿舍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的得10分。外来人员管理制度齐全,保安措施落实的得10分。 | 查看学生宿管处、门卫台账资料和不定期抽查。 | |||
消防管理 | 40 |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健全、正常。 | 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健全且正常的得10分,不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分。 | 实地考察。 | |
组织学生应急疏散演练。 | 每学期组织学生紧急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的得20分。有演练,但没有形成常态化或参训人员不足的得10分。未开展演练的不得分。 | 查看台账资料或观看学生课间操。 | |||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 每月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的得5分。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得5分。 | 实地考察、查看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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