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35号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拟在金胜路和溪心路交叉口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内新建营业用房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30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35.06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2400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4月20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