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28号
关于永康市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华市消防支队永康市消防大队:
你队要求审批永康市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06]59号《市联办项目审批联席会议纪要》和永政办发[2008]31号文的精神,拟在永康经济开发区学院北路以东、华夏路延伸段以北规划用地内选址新建永康市第二消防站消防业务和辅助用房、训练塔、室内训练馆、消防监督办公用房及干部周转宿舍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36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883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提供土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资金来源证明等材料送审。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4月1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