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农通〔2010〕56号
各镇(街、区)、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农人发〔2010〕16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与农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金市职改办字〔2010〕47号及我市永职改〔2010〕1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度农业、农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农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要按照“调整功能定位、健全分类体系、完善评价机制、实现科学管理”的改革思路,加快健全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增强评审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社会公信力,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创新。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要继续向生产一线、基层和企业倾斜。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同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以取得学历证书为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正常申报高级职务,任中级职务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正常申报中级职务,任助理级的总年限最低不得少于4年。
按照金市职改字[2003]01号文件规定,各类《专业证书》不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近三年来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今年计算资历的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止。
三、外语要求
1、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上,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6)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7)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8)通过WSK、GRE、GMA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9)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0)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原职称系列没有或放宽职称外语要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