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10〕72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
规范建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为全面规范我市农民信箱注册用户登记信息,分类建立注册用户集群,根据《关于开展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10〕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规范建设(简称“规范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农民信箱系统“三录一库”(即:农业主体通讯录、农技人员通讯录、农民信箱地区用户列表目录,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使全市用户登记信息规范率达到85%以上,即规范用户达到2.5万户以上,构建2000用户以上规模的农业主体数据库,实现注册用户属性规范化、农业主体分类集群化,确保农民信箱系统信息真实、运行高效。
二、建设内容
(一)整理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全面核实全市农民信箱现有所有注册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必要的属性资料,规范整理属性数据库内所有注册用户的登记信息。
(二)建立农技人员通讯录。在整理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库的同时,严格核实用户类别,把村级农技人员一律调整为“其他涉农服务人员”, 并全面核实镇(街、区)以上“农业技术人员”、“林业技术人员”、“水产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从事专业、职称、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根据用户类别自动形成农技人员通讯录,确保农技人员分类准确、规范完整。同时增补未录入农民信箱的市、镇(街、区)两级在岗农技人员。退休农业技术人员,本人不愿继续使用农民信箱的,办理注销手续,需要继续使用农民信箱的,以括号注明退休字样。
(三)建立农业主体通讯录。调查、收集符合规定条件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集团采购单位、农机作业(运输)大户和农家乐等六类农业主体基本情况,经农民信箱管理员筛选、录入,形成全市共享的农业主体通讯录。
(四)规范农民信箱地区用户列表目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取消已列入农业主体通讯录的农民信箱地区用户列表目录,转移农业主体用户至所在行政区域,建立结构清晰、标准统一的地区列表,解决用户归类困难问题。
三、组织分工
规范建设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具体落实。其中:
(一)涉农企业资料收集和整理,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其它涉农企业,由市农业局产业科负责;农资企业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负责提供企业名单清册(包括企业名称、通讯地址、法人代表、单位电话、龙头企业级别、经营类别、产业类别、注册资金、注册商标、三品认证情况、年销售收入、从业人数)和农民信箱联系人(姓名、职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