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农通〔2011〕33号
各镇(街、区)农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种子企业诚信经营和自主创新,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康市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农业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黄培杰,副组长:胡红心、吕浙丁,成员:郭冬发、应书礼、胡长安、马世勇、徐炜松、支新中,办公室设在永康市种子技术推广服务站(种子管理站),联系人:支新中,联系电话:87178680,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种子管理,确保执法年各项活动的落实。
附件:《永康市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抄送:省种子总站,金华市种子管理站,市府办、市财政局、
市工商局、吕群勇副市长。
永康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印发
永康市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2011年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种子企业诚信经营和自主创新,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加大对种子企业(种子经营者)、种子市场和审定品种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种子生产基地的监管,实现种子产业链条的全程监管,为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活动目标
严格品种试验、审定工作,规范相关单位和个人行为,提高品种审定质量,将不再适宜种植的品种退出市场;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者行为,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秩序;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者),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强化非持证种子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加大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升种子企业和种子经营者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品种管理
根据浙农专发〔2011〕28号《关于印发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参加区域试验品种进行严格鉴定,一经查实以欺骗手段申请品种试验、审定的,终止该品种相关的试验,停止审定,已经审定的品种,退出审定;加强与国家品种试验和审定的沟通,严格控制审定品种数量,形成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联动机制。
(二)强化种子基地监管
种子管理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植物检疫站,对调出调入种子,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种子播种、收获季节,有针对性地对无证生产、侵权生产以及抢购套购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加强巡查,并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扣违法生产的种子;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管理,探索基地管理模式,明确有关各方权利和责任,逐步推行规范合同,建立违规种子生产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公开曝光,为市场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提供线索。
(三)加大种子市场监管
进一步加大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抽查及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市场检查、扦样以及检测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到检打联动。对于跨市县案件,相关市县农业部门要及时沟通相关信息,进行联合办案查处。
检查作物:春季种子市场抽查以水稻、玉米、大豆、棉花、蔬菜以及进口农作物种子为主;秋季种子市场抽查以大小麦、油菜种子为主。冬季种子企业质量抽查以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为主。
检查项目: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抽查重点检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标签、经营许可证、非持证经营者备案登记和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冬季种子企业质量抽查重点检查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