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残联[2012] 7 号
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区)残联,各专门协会,直属各单位:
2012年5月20日是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的魅力,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舆论环境,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各镇街区残联、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二、活动意义
广泛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不仅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关怀和支持,也是集中宣传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展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一个重要窗口。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7号文件精神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组织好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这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强残疾人文化工作,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工作措施
(一) 召开专题会议。各镇(街、区)残联要在全国助残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分析问题,加强措施,明确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08〕7号文件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部署全国助残日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开展专项检查,维护残疾人权益。各镇(街、区)残联要结合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组织研讨会、座谈会和各种普法宣传活动,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的经验,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力度;针对残疾人基本权益保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调研,推动残疾人重大民生事项的解决;切实保护残疾人的人身安全,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各地要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开展维权示范岗活动。
2、改善残疾人生活。各镇(街、区)残联要结合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实施,深入调研、了解残疾人生活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改善残疾人文化生活的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生活救助,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和福利水平。在保障房建设等涉及残疾人重大民生问题上制定政策措施,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3、促进残疾人就业。各镇(街、区)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指导,努力开辟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和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要组织针对不同残疾人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4、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各镇(街、区)残联要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力度,扶贫开发项目优先照顾残疾人,为残疾人免费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小额信贷、农村互助金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摆脱贫困。开展“安居工程”,加大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力度。
5、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各镇(街、区)残联要广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党员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广大社区居民、青年学生、公安民警、驻地官兵和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教育、医务工作者等各类人群的特长,采取日常生活和集中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走进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助残日期间,市残联将联合文化部门免费举办残疾人文化培训专场,志愿者文化助残结对活动。同时与金城家电商场联合开展“助残大行动,温暖送大家”活动。
6、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各镇(街、区)残联要注重发挥各专门协会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文艺演出、宣传一条街及各种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动员全社会力量扶残助残。5月20日,市残联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举办残疾人文艺汇演。
7、搞好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各镇(街、区)残联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集中的社区、福利院和残疾人家庭,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号召全社会爱心助残,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市残联将邀请市领导走访慰问特教学校、阳光庇护中心、聋儿语训部等。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镇(街、区)残联要将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纳入宣传工作总体计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