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法治鄞州”建设相关工作要求,2019年,我局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普法”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机关合同文本的审核,提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理念,强化机关法律实践,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决策评估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都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请审议(签发),同时,今年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我局增加了对公平竞争制度的审查内容,2019年度我局完成局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件,并全部报区法制办统一编报和登记备案。
2.切实做好各类政策、决策评估论证工作 。文件规定除依法不得公开及应急性事项外,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采取书面、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和有关单位的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或者专业性较强的,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涉及重大事项或代表区政府起草的合同,合同签订或合同草案文本上报前应当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
3.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今年,我局继续聘请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协助我局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决策管理水平。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在协助我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各类民商事合同审查和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为我局人员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口头和电话法律咨询。2019年,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共计29件,具审查意见80多条,审查规范性法律文件10份。
(二)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1.全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服务责任,努力实现从规范主体活动资格为主,向规范主体活动行为和评估活动结果为主的转变;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为主转变,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制度保障。积极配合做好政务服务网建设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优化页面布局,公布权力清单等相关内容。目前我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指标已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其中网上实现率、掌上实现率、跑零次比例、通办比例和材料电子化比例均达到100%。
2.切实做好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全面落实省、市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有关精神,积极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要求,严把审批关,认真做好技改核准备案。今年共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152件,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20件。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截止目前,我局在鄞州区政府门户网经信端口累计公开工作动态、人事、通知公告等各类政府信息约100条。
2.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主页企业政策查询平台上统一发布,接受行政相对人的查询。局主要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
(四)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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