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住建党〔2018〕12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泰顺县委 泰顺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委发〔2018〕8号)和《中共泰顺县委 泰顺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勇当绿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意见》(泰委发〔2018〕12号)要求,县住建局决定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省委、市委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化“效能革命”为切入点,开展“深化改革优环境”“执纪监督治怠政”“改革攻坚突破年”专项活动,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整治“为官不为”“中梗阻”等作风顽疾,杜绝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重点解决执行不力、办事不畅、作风不实等问题,积极配合打造省内一流、全市领先的营商环境高地,为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战略、勇当新时代绿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深化改革优环境”专项活动
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切实回应企业需求。坚持凡查必备,除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涉企执法部门未经备案,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未经备案的行政执法活动,一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未经报批,一律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陪同,着力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面向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引企业,配合开展“营商专员”行动,组建住建审批技术服务团,在重点招商项目、重点投资项目实行即时服务。开展产业政策专项清理、专题宣传,强化涉企政策“刚性兑现”,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扶持政策,做好“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净化招投标市场,全面放开涉批中介服务市场,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立统一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专门的营商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规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切实改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法治环境。
(二)开展“执纪监督治怠政”专项活动
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重拳整治消极怠政行为,深入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排查防控风险隐患点,坚决破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实施对企业的各种检查。严厉整治“庸懒散慢”和不担当问题,严肃查纠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中梗阻”行为,全力破解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难,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到位。拓展深化部门、科室、站所作风效能,实行规上企业效能监测点全覆盖,强化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动态管理。坚决查处打击报复投诉企业的行为,持续强化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问责力度,营造企业敢于发声、直指问题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改革攻坚突破年”专项活动
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项目审批和验收双提速,全力配合县审批管理部门,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力争竣工验收“最多跑一次”“最多30天”。按照“丰富内涵、拓展外延、提升质量”的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要求优化办事服务界面,以“共享开放、优化运用”为目标强化政务数据支撑,以“放管结合、优化环境”为突破促进惠企政务服务提升,以“普惠民生、提质扩面”为重点推进便民政务服务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各重点领域深化改革,配合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单位、部门持续深入推进金融综合改革、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绿色招商引资机制改革、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改革、生态大搬迁配套机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文化繁荣兴盛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改革,为勇当绿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2月底-3月)。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深化改革优环境”十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保障措施”和县纪委、县监察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召开全局“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大讨论,开展局领导班子、科室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三级层面的大讨论、大自查行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用自我革命的精神和毅力来破除影响营商环境的陈规陋习。各科室、基层站所要针对制约本系统、本行业营商环境提升的关键环节、重点问题,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同时,成立“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下称行动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曾顶满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站所负责人为成员,行动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办公室,分别设在局办公室和监察室。
在全局范围内选派工作能力强、专业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优秀干部组建审批技术服务团,并作为规上企业、重点招引企业以及招商选资、政府投资项目的营商专员(代办员)备选人员。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3月-6月底)。各科室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读政策、找差距、谋发展”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改革举措,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企业认可度、满意度和项目推进速度明显提升。局行动小组要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活动,切实解决招商选资项目落地、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消极怠政等突出问题。局监察室要牵头做好具体案例分析,形成点上示范、带动全局的效应。
(三)全力破难阶段(2018年7月-12月底)。针对营商环境中反复出现、反映多次、反馈缓慢的难点顽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实行挂牌整改,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采取“伤筋动骨”举措,下大决心彻底整改,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助力初步建成省内一流、全市领先的营商环境高地。要严肃查处工作拖拉、破难不力、整改滞后的行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中下旬)。局行动小组对“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复制推广,各科室相互借鉴学习,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要按照行动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善工作措施,负责协调指导、服务管理和问题督办等工作,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二)深化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各条线分管领导要带领科室,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创新营商环境优化机制,提高营商环境建设的谋划力、行动力、影响力,坚定破除改革藩篱,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活力,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三)明确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科室、基层站所要按照工作定量、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的要求,建立起上下贯通、协调通畅的责任链条。全体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为优化营商环境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局政工科要牵头办公室、监察室科学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方案,将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年终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活动的跟踪督查,按照“动态督查考核、定期督考通报”要求,不定期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基层站所、重点科室和审批窗口开展日常督查。
(五)强化正向激励。对各科室、基层站所在此次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行总结推广。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六)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局微信群的宣传、引导和造势作用,开辟《泰顺县住建局营商环境提升活动工作》专栏,推广介绍先进做法,党支部、团委要开展助企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曝光负面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关心企业、支持企业的浓厚氛围。
(七)严肃问责查处。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设立举报曝光热线(举报电话67589001),对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诫勉、组织处理或相应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但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失职失责中层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件公开通报。
附件:1.“深化改革优环境”十条措施
2.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保障措施
附件1
“深化改革优环境”十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