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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魁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

2021-05-30 泰顺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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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2018〕83号

关于印发《三魁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村(居)委会,各办(中心),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形成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魁镇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安全办依法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管。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关系分别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到位乡政府负责抽查;二级和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上报,由省、市安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整改。

三、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

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竹木企业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各村、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并组织排查。乡安委会每月针对一个重点进行督查和抽查。 各村、各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隐患排查“零申报”单位进行巡查、抽查和互查,检查要做好记录,及时归档。

四、建立隐患建档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申报情况、公示情况、整治负责人、完成期限、资金使用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建立本辖区(本行业)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名称、部位、主要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专家评估意见、整改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保障、责任人、整改期限、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整改进展情况等。 乡安委会办公室建立所有重大事故隐患 “一患一档”,其中三级重大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分级、申报、公示、整改进展、验收申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确认书、销案批复、关闭通知以及其他与该隐患有关的资料。一级和二级重大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申报以及上级批转下来的有关资料等。

五、建立隐患申报与零申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按照监管关系及时申报。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各村(居)、有关部门每月将一般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报至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级别,会商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同时逐级上报至监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有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资料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报至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乡安委办对口上报。报告内容应有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

六、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

事故隐患应分级公示。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在企业内醒目场所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事故隐患由乡安委会和各有关部门每季度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上级安委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为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主要问题、整治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审查意见和核销批准等。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结合联合执法开展,每季不少于一次,重点是隐患“责任、措施、经费、时间和预案”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治理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隐患治理中停工、关闭和复工落实情况。检查督办以实地察看为主,并定期在会议上通报。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政〔2018〕83号

关于印发《三魁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村(居)委会,各办(中心),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形成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魁镇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安全办依法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管。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关系分别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到位乡政府负责抽查;二级和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上报,由省、市安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整改。

三、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

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竹木企业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各村、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并组织排查。乡安委会每月针对一个重点进行督查和抽查。 各村、各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隐患排查“零申报”单位进行巡查、抽查和互查,检查要做好记录,及时归档。

四、建立隐患建档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申报情况、公示情况、整治负责人、完成期限、资金使用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建立本辖区(本行业)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名称、部位、主要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专家评估意见、整改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保障、责任人、整改期限、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整改进展情况等。 乡安委会办公室建立所有重大事故隐患 “一患一档”,其中三级重大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分级、申报、公示、整改进展、验收申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确认书、销案批复、关闭通知以及其他与该隐患有关的资料。一级和二级重大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申报以及上级批转下来的有关资料等。

五、建立隐患申报与零申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按照监管关系及时申报。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各村(居)、有关部门每月将一般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报至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级别,会商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同时逐级上报至监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有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资料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报至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乡安委办对口上报。报告内容应有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

六、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

事故隐患应分级公示。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在企业内醒目场所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事故隐患由乡安委会和各有关部门每季度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上级安委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为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主要问题、整治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审查意见和核销批准等。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结合联合执法开展,每季不少于一次,重点是隐患“责任、措施、经费、时间和预案”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治理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隐患治理中停工、关闭和复工落实情况。检查督办以实地察看为主,并定期在会议上通报。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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