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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亭镇动物疾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
为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增强对重大动物疫情的预警能力,提高综合防治水平,确保我镇畜牧生产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上虞市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以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狂犬病、奶牛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家畜血吸虫病等危害畜牧业和人民身体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重点,全面落实免疫、检疫、扑疫、疫情监测、注解通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部署,切实抓好动物防疫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抓好强制免疫、疫情普查、依法检疫、流通监管和疫病监测等方面工作。
1、强制免疫。每季组织开展一次畜禽防疫,春季和秋季开展全社会普防,夏季和冬季以规模场为重点防疫,有条件的也可进行普防。强制免疫注射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疫苗。按照“镇政府抓密度、农技畜牧部门抓质量”的要求,落实各项强制免疫措施,建立和完善动物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识制度,督促规模饲养场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推广对散养动物每月补针或隔月补针的做法,确保免疫密度、质量和效果。规模场免疫密度要达到100%,社会散养动物免疫密度98%以上。
2、疫情普查。结合动物免疫注射,开展对动物的普查,一方面掌握畜牧生产发展动态,另一方面普查动物疫情和消毒情况。对查获的疫情要实施严格的扑灭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普查面达100%。
3、依法检疫。镇动物防疫机构协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加强动物及其产品各个环节的检疫工作。生猪屠宰检疫要严格查证验物,重点是做好动物临床感官检查、查验“三证”和免疫目标,同时在屠宰场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行抽样检测。动物产地检疫要完善报检制度,扩大检疫面,提高检疫率,达到以检促防的目的。生猪屠宰检疫率要达到100%,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
4、流通监管。一是加强对动物及产品经营者的法制教育,通过相关知识培训,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与换发,提高经营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动物准调制度。继续与经营者签订动物防疫责任状,明确责任与义务,建立调运前申报、调入后报检、定期消毒、台帐记录、每月报告等制度,积极探索采用动物防疫风险金抵押等办法实施管理。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调运、销售染疫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例会制度,由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镇防疫办公室等单位参加,每季活动一次,遇紧急情况随时协商,沟通信息,协调行动。要通过对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构筑起坚固的防疫屏障。
5、疫病检测。依照国家农业部和省、市出台的《2005——2008年动物疫病检测方案》,切实做好动物疫病检测工作,掌握动物免疫效果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完善通报和督查机制,为正确分析、预测、评估疫情风险提供有力依据。
三、保障措施
1、加大领导力度。坚持政府一把手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明确镇政府主体责任,一把手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镇防疫机关、各行政村防疫责任制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建立和健全干部联场带户防疫制度,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经费保障。镇财政要保障动物防疫经费。原则上每年安排2万元左右的防疫经费,主要用于部分疫苗费、器具费和免疫注射误工费等项目开支。
3、健全防疫队伍。充实和健全镇防治动物疫病机构,落实相应工作人员并保持稳定。要加强动物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强对动物扑疫预备队的培训和演练,保证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
4、坚持科学防治。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并充分发挥市镇动物防疫指挥部技术专家组的技术优势和市动物疫情测报站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实施科学的防治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广大畜禽饲养户特别是规模饲养户的技术培训,普及科学防治知识,不断提高疫病的防治技术水平。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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