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预防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积极有效地应对突发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意见》,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治疗,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平安上浦”建设。
三、成立应急处置组织
镇政府成立以夏明尧书记为组长,王顺彪、俞振江、罗黎明为副组长,魏捍坚、万信忠、王国铨、丁桂芳、卢少卿、陈永华等同志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四、接警、处警程序和措施
1、接警:镇设立2366112、2366793、2366402为食品安全事故联系电话。当接到食品重大安全事故或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中出现具有一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指令或报告后,接警人员应以最快捷的联系方式告知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组长或副组长应视情况立即通知小组成员并明确到达指定集合的位置,处置小组各成员接到指令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集合位置。
2、处警: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人员到达事发现场后,组长或副组长应向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场指挥负责人报告并受理任务。
属生产加工行业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且具一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镇政府应急处置小组人员到达事发现场后,首先应封存现场有害有毒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容器等与事件发生有关的一切物品,然后按规定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开展调查、取证、检验、分析等各项工作。
五、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上报
1、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后,接警人除向镇政府领导报告外,还必须立即将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事件性质、程序等基本情况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如镇政府接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的处警指令,应急处置小组按“接警、处警程序”赶赴事故现场并了解事故的初步情况后,由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告知并征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场协调领导组同意后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
2、镇政府接到生产加工业发生具有一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小组赶赴事发企业并经调查核实后,将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地点、时间、事件性质、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必要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六、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
事故现场基本得到控制后,应急处置且应根据镇政府的职能和现场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助于事故调查的意见和建议,并按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协调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上浦镇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报送:市府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