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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办〔2010〕8号 县级各部门、县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登记管理行为,提高登记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省编办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0〕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在近期将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 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进电子政务的需要,是服务事业单位,方便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是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网上登记管理,有利于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减少登记办理时间、精力和费用;有利于实时准确地掌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为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行为,提高登记管理效率。 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实施范围 凡经我县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自2010年11月起办理各类登记、年度检验、证书补领等手续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线完成申请、协商、受理、审核、修改、核准、反馈等程序后,才可发放法人证书。 三、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安排 (一)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网上登记工作联络员各1人。联络员应当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事业单位的联络员可选择具体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经办人员,主管部门联络员可由人事干部担任。联络员将参加网上登记业务培训,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网上登记工作。 (二)拟于11月上旬面向全体网上登记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的流程与操作;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使用;事业单位网上填表与上网提交系统;事业单位在线网站简介等。培训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抓紧落实网上登记相关设备。网上登记必须的设备主要是:联接互联网的电脑一台(须带光盘驱动器),扫描仪一台或照相机一台。 请各主管部门抓紧确定联络员名单,认真填写《事业单位网上登记联络员统计表》,汇总后于10月28日前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建议发电子邮件。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地址:县政府大楼1308室,联系电话:83361709,邮箱:smjs_7788@163.com。 附件:事业单位网上登记联络员统计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网上登记 通知 事业单位网上登记联络员统计表 主管部门: 填报时间: 单 位 姓 名 性别 岗位 办公室电话 手 机 注:1.“岗位”指联络员工作岗位,如“人事”、“财务”等。 2.请务必填写清楚手机号码,后续培训通知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