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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19〕31号
黄开明委员: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我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建议》(328号提案)收悉,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有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农业废弃物,是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举措。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2014年起,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药(农膜)等农村废弃包装物处置等工作列入“五水共治”目标管理考核任务。根据部、省有关要求,于2018年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科技、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分管领导等为成员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药(农膜)等农村废弃包装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药(农膜)等农村废弃包装物处置工作。同时,建立市对县考核机制,要求各区县(市)政府每年年底前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市农业、环保部门,市农业、环保部门根据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药(农膜)等农村废弃包装物处置工作考核的有关要求,每年组织对县级政府考核。
(二)强化扶持政策。2015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发改委和市生态环境局一起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宁波市农村废气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2015-2017年)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对省市级秸秆全量利用示范方建设、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建设和秸秆产业化利用进行补助。从2016年开始列入政府补助并取得较好效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从2014年的80%上升到2018年的94.64%。2017年以来,先后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统筹资金约3000万元,用于畜牧业绿色发展和沼液、有机肥推广补贴。同时,要求各地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投入,扶持规模养殖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健全沼液配送和有机肥推广体系。
(三)推进资源化利用。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开展畜禽养殖场(户)告知承诺,全面落实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市畜禽养殖场(户)的告知率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承诺率均达到100%。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机制和线上防控平台,实现了养殖污染源头防控的长效、常态监管;二是分类推进扩面整治。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整改条件或经整改仍不能实现生态达标的畜禽养殖场由乡镇政府依法坚决予以淘汰。在此基础上,开展保留规模生猪、牛和水禽养殖场生态达标验收和生猪散养户扩面整治;三是统筹规划农牧对接。全市10个区县(市)均制定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通过生态达标验收的516个规模养殖场均制定种养结合“一场一策”,创建农牧结合循环体20个,落实生态消纳地96万余亩。四是全面推进有机肥企业建设。全市目前已经建立16家有机肥料加工场,每年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达12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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