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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94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徐陈玲委员:
您在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提案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的文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方面有了新的长足发展,积极推动了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一、主要成绩
1、文化事业长足发展。我区克服半级财政、经费短缺的困难,集中有限的资金办大事,先后建成了鹿城文化中心,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艺术幼儿园、市歌舞团团舍、中国鞋都文化广场等标志性、示范性的文化设施。群众文化更加繁荣。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和文化下乡活动,社区文化十分活跃,广场文化如火如荼,基层社区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的积极性高涨。广大市民求知、求乐、求美、求健,积极组建各类文体业余团体,热情参与各项文化活动。据统计,全区有616支业余文艺团队,1万余人的文艺骨干队伍活跃在基层。文艺精品迭出。我们实行精品战略、重视文艺精品的创作生产,在繁荣的基础上抓提高。自2000年以来,我区共获省级以上文艺赛事的奖项76项,其中国际奖1项,国家级36项,包括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全国群星奖,全国蒲公英奖等全国党委和政府的文艺最高奖项,尤其是已获全国群星奖3金1银3铜,包括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等艺术门类。女声小组唱《香香花为媒》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和全国群星奖金奖双奖,为鹿城争得了荣誉。
2、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我们以区音像站为局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于2004年8月,完成音像站与鹿城文化中心的合并,整合了资源,壮大了鹿城文化中心的实力。2005年4月底,基本完成了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的任务,新组建的区文广局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已正式挂牌运行,今年,区文物监察大队也将挂牌。鹿城文化中心狠抓内部管理,拓宽营销思路,拓展经营义务,并完成新一轮的对外招商工作。市歌舞团以艺术生产为中心,强化内部改革,增强竞争意识,搞活经营机制,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齐头并进。区文化馆积极改革内部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全馆同志的积极性,克服人手少,经费缺的困难,积极发挥群众文化的组织、辅导功能,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创作编排了一批文艺精品,积极参与文化大区建设。区文化馆将迁入文化中心二楼办公,原文化馆馆址将作为培训部和活动室为群众免费开放,使文化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3、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我们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针对文化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法制培训、强化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实行严管重罚等手段,集中力量,先后开展了电子游戏、娱乐场所、网吧、音像制品、卡通图书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使文化市场能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区有歌舞娱乐、网吧、音像、书刊等文化经营单位近2000家,此外,影视、广告礼仪、文具玩具、印刷、会展业、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也不断发展,形成规模。
二、存在问题
1、思想重视不够。部分基层领导对文化工作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支持,经费上不投入,没有把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责任制考核缺乏力度。国务院〔2002〕7号和省政府〔2002〕17号文件有关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要求不落实,区委办发〔1999〕52号文件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未兑现。
2、经费投入不足。基层文化站没有开展文化活动的经费,文艺作品的创作、参赛、奖励经费落实不及时,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几乎是空白。市歌舞团的超场演出补贴经费至今没有解决。区文化馆和市歌舞团的设备购置经费紧缺。文化系统的人员收入低,福利待遇差。
3、文化设施滞后。基层文化站基本上是有站无舍,文化站的功能在逐步弱化。有14%的社区和16%的村的文化活动阵地为空白。工业园区的文化设施没有同步建设。文化设施被占用,挪用的现象存在。对文化设施的管理不到位,缺乏可持续的自我发展的活力和机制,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
4、队伍管理不顺。文化员编制被挪用,人员被占用,全区43个文化员编制,只有22人从事文化工作,而且还兼着许多其他工作。街道、乡镇对文化员的管理和文化站长的任命不重视,待遇不落实,区文广局对文化员的管理缺乏力度。文艺队伍人才缺乏,培养引进难,人员流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