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健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住建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按照省厅、市局、县纪委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厅、市局、县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党务公开。抓好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规定的落实,不断深化党组织党务公开。
(二)、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按照权力分类、名称等项目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人、财、物、事和涉及民生的权利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保障房阳光公开。继续全面实行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信息公开,做到项目建设情况分开、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及分配结果公开。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后续管理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住房保障。
(四)推进征地拆迁阳光工程。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严格被征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切实推进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
(五)深化供水公共事务公开。通过设立自来水分中心营业窗口,水表安装与水费缴纳申请受理程序上墙公开,水表安装承诺时限、收费公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公开等办事须知方便用户。水质检测情况通过建设网公开,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公开等方式,深入推进自来水公司供水办事公开,对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标准,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制权力目录,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损害政府公信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二)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实行项目、内容、范围、申报、形式等全方位公开,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三)科技支撑,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及时把本部门、本单位决策程序、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办事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审批、查询、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逐步构建政务事项阳光运行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
(四)及时纠错,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公开工作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要积极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走形式、走过场的,搞“假公开”、“虚公开”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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