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确保医疗安全,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国卫基层发〔2014〕33号)第三十四条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卫计委令第8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静脉给药服务和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进行重新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对象
全县村卫生室、诊所(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基本条件
(一)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诊所(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至少配备一名执业护士。
(二)业务用房面积100㎡以上,其中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房屋由村集体提供。
(三)单独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药房,室内设施配置齐全。
1.诊室。诊室宽敞,布局合理,应具备诊断桌、诊查床、诊查凳、候诊椅、血压计、听诊器、手电筒、清洁口表、肛表、一次性压舌板、身高体重仪,诊查用物规范放置,诊查记录书写及时、清楚、详细,并设置资料柜分类放置。
2.治疗室。为相对无菌区,室内宽敞,光线充足,四面光洁(地面、墙面、天花板、桌面),备有药物配伍禁忌表、药敏配制表。配置紫外线消毒设施,定时消毒、监测并登记。治疗台上摆放无菌持物钳、治疗盘、弯盘、消毒缸。配有无菌物品柜,无菌物品分类摆放。静脉输液药品与安瓿、口服药品分类摆放。设置急救药品专柜,急救药品齐全,所有药品定期检查。各种型号的输液管、注射器、吸氧管、针头、消毒棉签配备齐全,并配备压脉带、输液网袋、启瓶器、剪刀、胶布、夹板、输液卡、签字笔、消毒泡手水或消毒毛巾等。
3.处置间。室内三面光洁,为污物分类、处置的地方,一般在治疗室近处。已用过的医疗物品按分类消毒,盛放在有盖容器内并标记,医疗废弃物消毒后及时毁形、登记并规范处置。室内设医疗废物暂存箱、利器盒和处置柜,处置柜内盛消毒液、量杯、手套等外用物品。
4.观察室。光线充足,观察床一张及以上,床褥垫、棉被、毛毯、枕芯、 被单、被套统一整洁,并配备输液架、氧气瓶(袋)、留观椅、痰盂,有条件的安装电视机、天轨输液架,房内设置厕所、洗手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