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现将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以“进口化妆品、保健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清网”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日
关于开展以“进口化妆品、保健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清网”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保护网络经营及消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网络监管职能,推动我区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至农历年底共3个月,开展“清网”专项执法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打击网络违法销售进口化妆品、保健食品等商品为重点,通过“清网”行动,查处一批通过网络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化妆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网络炒信等扰乱网络交易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网络违法典型案例,保护合法网络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龙湾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二、工作重点
此次行动,重点围绕“两大主体、两大领域、六大违法行为”开展执法,突出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进口化妆品、保健食品等违法案件,强化对网络销售不合格进口化妆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保持对网络炒信、网店虚假宣传等消费欺诈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查办一批大要案。
(一)两大主体。1.网络进口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者:网络交易经营者(包括淘宝天猫、淘宝C店、京东、蘑茹街、贝贝网、一号店、苏宁易购、微商等)以及与之关联的线下经营者。2.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网络服务平台、团购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提供有关服务的经营者。
(二)两大领域。1.网络进口化妆品:包括通过网络自制销售或批发零售各类清洁、保养、美容、修饰用化妆品以及提供美容、美发等服务的行为。2.网络进口保健食品:包括线上、线下非法声称有一定功能的,特别是声称能治疗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甚至能治疗肿瘤等疾病的“万能”保健食品。
(三)六大违法行为。1.无证照或伪造、冒用、借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事网络经营活动;2.网络经营者利用网络平台销售不合格商品;3.网络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保健食品;4.网络经营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或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5.网络虚假宣传、“炒信”行为;6.网络经营商标侵权行为。
三、时间安排
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2017年11月1日-10日: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行动任务。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调动各单位全部人员的积极性,全策全力,制订好下阶段工作计划,进一步理清各单位办案的思路、方向和工作的重点,克服走过场的工作态度,确保专项行动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