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要求,高水平推进我省爱国卫生运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科学治理,强化数字赋能、精密智控,不断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城乡公共卫生设施,全面改善、全域美化城乡环境,全面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构建共建共享、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推动我省爱国卫生运动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90%,健康乡镇比例达到85%,居民健康素养总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健康浙江行动全面实施,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健康浙江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全域打造卫生健康、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
1.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美丽城市、城镇、乡村建设,打造人人共享的美丽大花园。持续开展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实施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星级建设,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同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省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5年,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污染收集高效、处理能力匹配、建设标准先进、运行管理智能的城镇污水治理体系,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省建设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2.全面深化厕所革命。深化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将农户厕所和农村公厕粪污处理设施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运维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市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推进全社会、各行业厕所环境改善和管理规范化。(省建设厅负责)高标准建设(改建)学校、儿童青少年活动场所、农贸市场、客运(地铁)站、农(渔)家乐等重点场所公共厕所。(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全省旅游厕所“厕所码”智慧管理,启动标杆型旅游厕所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厕所专项提升行动,出台医疗卫生机构公厕标准。(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3.切实保障饮用水与食品安全。实施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保障城乡供水水质与安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省水利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加大对线上线下食品交易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管力度,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科学防制病媒生物。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策略,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开展以灭蚊、灭蝇为重点的农村除四害活动。加强病媒生物监测预警,健全监测网络,完善技术标准,建立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握动态变化并定期公布,严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疟疾、乙脑等媒介传染病传播。做好救灾防病和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业管理,加强专业机构、单位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队伍建设,鼓励促进服务机构提供高质量的防制服务。到2025年,所有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以街道为单位四害密度控制水平100%达到C级以上,逐步开展B级街道达标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营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5.创新推进健康教育。加快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设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平台,深化“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强专业机构队伍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新闻媒体设立健康科普公益宣传栏目,加大健康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信息监管,打击纠正虚假信息。(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和干预计划。(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老年健康教育。(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省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公共场所控烟主体责任,加快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家庭、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建设,率先实现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全覆盖。(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居民健康积分政策。(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省红十字会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完善社会心理便民高效服务网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配合)到2025年,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总体水平达到40%,人群吸烟率下降到20%以下,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40%,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置达到每万人1.5台。(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