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发展理念,这既切中了当前乡村发展的要害,也指明了新时代乡村发展方向,明确了乡村发展新思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我市2015年成功创建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自创建成功以来,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得到了显著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我市“一区一地一城”建设,根据我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与上级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示范点培育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创建的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标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树立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引领我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到2018年底,着力创建1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2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二、示范创建条件
(一)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创建条件
1.规划编制科学。示范乡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规划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旅游业发展规划要求,发展思路清晰,目标定位准确,布局结构合理,工作措施有力。
2.扶持政策完善。根据本乡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台了较为完善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
3.工作体系健全。明确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职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服务平台建设,重视服务能力提升,能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4.行业管理规范。建立了统一的管理制度,对现代农业科技园、休闲农庄、观光采摘园、民俗村及农家乐等实行标准化管理。园区建设规范,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修建休闲旅游基础设施行为,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事件。
5.基础条件完备。乡镇区域范围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完善的接待服务能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做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有路标、有指示牌、有停车场,住宿、餐饮、娱乐、卫生等基础设施达到相应的建设规范和公共安全卫生标准。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
6.产业优势突出。在我市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2个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分布在全镇20%以上的行政村区域,形成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带或集聚区;主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有地域文化特色,有吸引力较强的体验项目和餐饮、服务功能。能够依托当地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开发设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
7.发展成效显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主要经济指标在设区市处于领先水平。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到60%以上,从业人员30%以上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60%以上接受专门培训。
(二)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条件
1.示范带动作用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有关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能够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农村乡土人情开发休闲产品,周边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和直接受益。
2.经营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接待服务规范。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
3.休闲特色鲜明。园区规划科学,布局与设置合理,休闲项目特色鲜明,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强,农味浓厚。注重挖掘地域文化的内涵,休闲旅游产品体现地域性,体现特色文化和品味。
4.基础设施健全。道路通畅,路标、指示牌、路灯、停车场健全。客房、餐厅干净整洁,卫生设施齐全。通讯、网络等设施顺畅。消防、安防、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无违规建筑和占用耕地乱搭滥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