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制度体系化建设,全面加快交通运输法制化建设进程、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并对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办法〔2018〕73号)相关标准,对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区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工作。局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实施和监督,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落实工作职责。我局根据绍兴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对每项主要任务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要求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系统法制政府部门建设的顺利推进。
3、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我局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本年度集中学习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
4、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我局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本年度新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17本,浙江省行政执法证5本,注销省证5本。通过局统一组织和局属各执法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基础法律知识以及行业专业法律法规培训,保证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得到有效落实。今年,我局及局属各执法单位先后组织各类法律法规培训10余次。
5、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年初制定的“交通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各行业线根据自身职责,通过“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工地”等形式开展了各自领域的普法宣传。利用“5.26爱路日”活动,宣传公路法、公路安保条例、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走进公交、出租车、客运包车班车等公司,宣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进入柯桥区水上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柯桥中国轻纺城第二小学、柯桥区杨汛桥镇中心小学、柯桥区齐贤街道镜湖村,宣传《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等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在“等外路差等路”工程所在镇(街)及工地宣传《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质量安全监督和建设程序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9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累计受理并办结各项业务8392件(上述办件中行政许可事项328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办结时间提前率达99.32%,未出现一起业务滞办、拖办现象,事项办件准确率达100%。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善了系统平台建库工作,新开通了部分应用“掌上执法app”人员、调整了执法人员库和监管对象库;指导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掌上执法app”应用工作,开展培训3次;完成事项认领、覆盖、补录等工作;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交通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各项考核任务,账号开通率达100%、掌上执法应用率98.9%、人均检查次数11次、“双随机”抽查监管次数占比30%、双随机问题发现率32%、检查事项覆盖率100%。
3、推进信用交通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信用评价体系,不断拓展信用评价对象范围,将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区道路运输企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4、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法》的学习,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和行政执法部门应诉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应诉。本年度系统内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为下属公路管理处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健全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