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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下发《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全民接种技术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朗读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安全规范有序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以下简称新冠疫苗)全民紧急接种工作,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阻断病毒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开化县新冠疫苗全民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的

为保障疫情防控和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有效实施新冠疫苗全民接种,降低我县全体居民人员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风险。

二、接种对象与接种信息

开化县内的18周岁及以上人员(不含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士等)。

接种剂量/剂次:0.5ml/支,2 剂次;

接种间隔:科兴中维新冠疫苗间隔14-28天,北京生物新冠疫苗间隔21-28天,具体参照各厂家新冠疫苗说明书;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

接种途径:肌内注射。

三、预防接种实施准备工作

(一)指定接种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全县各接种单位(包括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方舱式临时接种点)承担辖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二)人员培训

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从事或拟从事新冠疫苗接种相关人员均需经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其中预防接种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资格,从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及相关人员需要接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紧急救治或急救培训。

(三)疫苗采购供应

新冠疫苗采购参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管理流程,由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调拨,县疾控中心、各接种点在接收疫苗时应索取产品合格证、全程冷链温度记录等相关资料,杜绝从非正规渠道接收疫苗,按照规范做好接收、储运、分发、使用等工作,确保疫苗冷链安全和存储安全,各项记录妥善保存(不少于5年),做到全程可追溯和核查。

(四)临时接种点(方舱接种点)的设立

1、临时接种点的设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须经县卫生健康局认可,应便于受种者接受服务,有利于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

2、新增临时接种点原则上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设置,方舱式临时接种点可依托运动场馆、大型展馆、大型集体单位等场所内设置。

3、临时接种点要有醒目标志,在醒目地点张贴接种疫苗的品种、接种时间、接种对象、预防接种注意事项等内容。

4、临时接种点应标示工作流程,按照候种预诊、预防接种、留置观察等功能进行分区。

5、每个临时接种点应配备≥3 名具有资格的工作人员(预检登记、接种、留观各 1 名)实施现场预防接种工作,并根据受种者数量适当增加人员。

6、临时接种点应上线浙江省疫苗管理与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 Saas 系统),配备用于储存疫苗的冷链设施设备和与受种者数量相适应的注射器材、药品和器械等,并做好预防接种记录等工作。

7、临时接种点应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配备必须的急救药品及器材,至少从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中安排1名医师、1名护士进行现场救治保障(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临时接种点需安排1名医师、2名护士,以及一辆120救护车)。

(五)冷链管理和急救药械准备

1.冷链设备。接种单位需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要配足医用冰箱(储存疫苗使用)、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在接种台配备桌面小冰箱并放置温度计(接种时存放疫苗使用)。疫苗储存冷链设备按要求安装自动温度监测系统,接种点指定至少两名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温度监测登记。

2.急救药械。接种单位应配备 1:1000 肾上腺素、葡萄糖生理盐水、25%-50%葡萄糖注射液、地塞米松、抗过敏药、输液器、止血带和吸氧等急救药械,加强保管并做好定期检查核对。

3.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接种单位要建立疫苗冷藏保管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接种实施

预防接种服务流程主要包括预约接种、健康筛查、健康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接种登记、实施接种和留观环节。各指定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 年版)》、《浙江省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手册》实施预防接种,落实受种者健康筛查、接种场所的通风消毒和人员防护等工作,新冠疫苗的接种须通过 Saas系统实施。

(一)预约接种

接种对象所在乡镇(芹阳办事处)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与相应指定接种单位对接,根据疫苗到位情况,采取分时接种的方式约定接种时间、人数和组织方式,避免同一时段拥挤。

(二)健康筛查、健康询问、核查禁忌与知情同意

以单位或村(社区)组织集中接种的由单位或村(社区)安排专人配合接种门诊负责秩序的维持,保持人群不拥挤。对进入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验,劝退无个人防护者。详细询问接种对象健康状况,是否有过敏、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或妊娠和哺乳期等,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对有接种禁忌者(见疫苗相关说明材料)不予接种并登记在册。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知,告知疫苗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接种疫苗后观察要点等,确保受种者充分知情。

(三)登记

采取提前批量建档和现场建档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准确填写受种人员档案信息以及疫苗信息,包括工作单位、现住址等。

(四)实施接种

1.准备工作: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或隔离衣、帽、口罩,按照“七步洗手法”的要求进行双手清洗,并配备免洗手消毒液;准备好疫苗、注射器、消毒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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