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推动食品安全县持续共建、全民共享,着力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促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现结合开化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衢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巩固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变创建为建设,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区域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大宗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得到基本杜绝,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继续落实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建设,结合基层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新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更趋成熟,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模式。经得起上级检查、督查、监测、跟踪评价,每年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自评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连续高位上升。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及总体状况认可度、满意度较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在72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在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强化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继续纳入部门乡镇(办事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加强食品安全财政经费保障,监管人员数满足监管实际需要,其中专业人员比例不少于60%,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讯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要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文件明确的标准配备,食品安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4批次/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完善秘书科工作机构设置。加强自查和督查,确保乡镇(办事处)食安办保持衢州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继续强化技术保障和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溯源体系建设,规模以上农、林、水产品种养殖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大型商超、市场、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等单位以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全面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信息集成共享机制,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农产品)全程追溯机制建设。巩固提升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疾控中心、乡镇(办事处)农残检测室、农贸市场快检室组成的“四位一体”的食品检验检(监)测体系,能够满足监督抽检常规理化、微生物指标定量检测、常见食品中污染物及致病菌检测等需求,监督抽检覆盖食品安全监管各个环节。鼓励引导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自检自控水平。推广使用移动监管执法终端,全县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基层市场监管平台、所有行政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备使用覆盖率达到100%。强化培训教育,监管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中小学校要利用班会、讲座、主题宣传日等多种途径,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培训。全面加强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积极培育全科网格员队伍,推进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对接“两网融合”,有效发挥乡镇(办事处)食安办在日常管理中的协调作用,实现隐患问题实时响应、实时流转、实时督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商务粮食局、各乡镇、芹阳办事处)
(三)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工作机制。完善隐患排查、风险会商和分析研判,完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闭环处置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实行抽检互报、案源互通,强化信息通报和违法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舆情监测处置体系,完善应急操作手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培训,每3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1.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不断完善农产品准入准出及追溯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加强重点环节和品种监管。注重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及时进行取缔。强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和消费环节,加快推进家禽及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芹阳办事处)
2.严格小作坊监管。落实《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严格实施小作坊登记,继续严厉打击无证食品小作坊,进一步提升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小作坊建档率、抽检覆盖率均达100%,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4%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芹阳办事处)
3.严格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实施进出口食品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和支持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风险管理系统,建立风险监管目录。全面排查进口食品集散、仓储、交易商场,严厉打击销售、承储来源不明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假冒进口食品商标或相关证明文件、销售过期或腐败变质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网上有效管理,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促销、以次充好、销售假冒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网络交易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严格餐饮服务监管。在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和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评定单位公示率95%以上。大力推进“厨房革命”,基本实现大中型餐饮企业、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旅游团队供餐单位、大中型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五可”,即: “后厨操作可观、食材来源可溯、食安管理可查、诚信承诺可示和餐饮服务可评”,继续采取综合治理手段,全力推进小餐饮整规。深入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计划,实现学校食品安全“组织管理、大宗食品采购、食堂管理校园商店及校园周边治理、饮用水安全监管、饮食教育、责任保险”等方面规范化、长效化,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继续推行色标管理等精细化管理模式,全面推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电子化台账登记,加强学校食堂病媒生物的预防和控制,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贯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