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进村入企走基层服务解难优环境”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意见

朗读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进村入企走基层、服务解难优环境”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进村入企走基层 服务解难优环境” 

  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深入基层、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和 谐稳定,省环保厅党组决定,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进村入企走基层、服务解难优环境”大走访活动(以下简称“环保大走访活动”)。为确保环保大走访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 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成果,进一步密 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解决农村基层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努力把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 位,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召开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前,集中5个月左右时间,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各级环保干部深入农村和企业进行调研走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服务 企业、服务基层。在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环保系统自身实际做好“自选动作”。省环保厅分9个组,由厅领导带队,每组赴2个 县,进2个村和5个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市级环保部门走访调研应该覆盖所有县,县级环保部门走访村和企业。在此基础上,摸清情况、汇总分析,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增进感情,提高环保优化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领导带头,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各级环保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省环保厅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徐震同志为组长、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 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环保局领导班子要全员参与、亲力亲为,找准环境监管与服务群众的结合点,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到深入企业、服务群 众上来。 

  (二)求真务实,解决问题。各级环保干部要真正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真正帮扶企业、解决难题。深入研究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深 入研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深入研究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点问题,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实践。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力求 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增强联系群众本领、加强环保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总体要求,妥善安排环保大走访活动。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落实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保障环境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强化引进浙商优质大项目服务、加强环境准入监管、淘汰落后产能等有机结合起来。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要在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来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改善环境、保障民生。要认真总结推广基 层好的作风经验,及时把成熟的作风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活动成果。要通过环保大走访活动,切实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重点内容 

  围绕“进村入企、助推发展、强化服务”,重点抓好以下9项工作: 

  (一)进农村、访农家。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干部整体联动,深入农村,访农家、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做 好环境信访接待和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帮助农村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子。尤其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这项活动省厅由生态处牵头负 责。 

  (二)进企业、解难题。按照“干部转作风、企业得实惠”的要求,由省、市、县环保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参加,实地走访企业,重点围绕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开展上门 服务,面对面了解企业生产一线情况,点对点帮扶企业解决环保难题。省厅领导到联系县(市、区)走访企业5家。市、县(市、区)环保局领导干部要定期走访企业,建立相应的工 作机制,重点走访在污染防治、转型升级、总量减排等方面有困难的企业,同时走访一些发展前景较好和有特色优势的企业以及环保行业相关企业。这项活动省厅由污染防治处牵头负 责。 

  (三)做好产业集聚区、年度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环保服务。积极配合省领导带队走访所联系的产业集聚区,了解开发建设中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帮助 解决规划环评、环保审批等方面的问题。这项活动省厅由建设处牵头负责。 

  (四)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认真贯彻全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化 解矛盾纠纷,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省厅领导结合环保大走访活动开展下访接待工作。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围绕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3个重要时 间节点,组织开展环保干部大接访活动,零距离听取诉求、面对面解决问题。这项活动省厅由执法稽查总队牵头负责。 

  (五)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省环境安全。省厅领导结合环保大 走访活动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各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牵头协调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全力确保环境安全。这项活动省厅由执法稽查总队牵头负责。 

  (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这项工作今年上半年与环保大走访活动结合进行。省厅继续做好温州“双服务”专项行动的牵 头组织工作,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本地“双服务”专项行动。这项活动省厅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七)开展好“改善发展环境”百组调研活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省厅认真做好台州、平阳县、江干区三地的调研任务,及时上交调研报告。市、县(市、 区)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调研组工作,帮助解决调研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困难。这项活动省厅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八)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按照省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围绕重大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报道,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及时宣传基层的鲜活 经验和先进典型,注重对社会环境舆情的分析预警,切实加强对社会热点环境问题的正确引导,正确处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关系,把握主导权,占领主阵地。这项活动省厅由宣教 中心牵头负责。 

  (九)访县局、强基础。省厅各调研组均要到各联系县环保部门开展走访活动,召开座谈会,听取县级环保部门的意见建议,协助解决当地环保部门在业务工作、能力建设 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基层工作基础。这项活动省厅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入谋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有效整合工作力量,有效整合类似活 动,有效整合相关工作。各项活动的牵头处室要加强联络沟通,及时制定各活动的方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作出安排。 

  二要加强统筹安排。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环保部门参与的调研组,要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调研任务。在此基础上,各调研组要侧重从环境保护角度开展调研走 访活动。要在认真填写“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情况反馈表的同时,精心设计并填写好“环保大走访活动”情况反馈表。其中“环保大走访活动”企业情况反馈表由污防处制定,农村 和农户反馈表由生态处制定,基层环保部门情况反馈表由人事处制定。省厅调研组进村、进企业走访活动由县(市、区)环保局作出统筹安排,避免出现重复走访。选择的村和企业要 有代表性,重点选择存在困难多、环境问题多的村和企业。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要按照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信息反馈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等信息上报同级作风办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对走访村 和企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及环保部门的,要及时加以解决,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作风办。 

  四要严格工作纪律。进村入企要切实避免扰民和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各级环保干部进村入企要轻车简从,直接到点,要简化形式,不搞迎来送往, 不干扰地方工作,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一个走访组不超过5个人。走访活动中严格做到“五不准”:不准接受所走访村和企业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接 受所走访村和企业馈赠的有价证券或礼品,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 

  五要发挥表率作用。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农村,深入企业,帮助他们解决环境难题,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 

  六要加强舆论宣传。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开展活动、安排部署、典型事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 围。 

  七要注重成果运用。开展环保大走访活动要真正解决问题。要通过大走访活动充分了解农村、企业环保需求以及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帮助解决,并为省厅的科学 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省厅各调研组调研结束后,要及时撰写调研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于调研结束一周内交省厅办公室。 

  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当地具体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细化任务,与省厅活动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市环保部门要将实施意见或方案于2月 25日前报省厅办公室。3月25日前,将活动阶段性开展情况报省厅办公室。6月25日前,向省厅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省厅将开展抽查,并将环 保大走访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省环保厅“环保大走访活动”分组安排 

  

  

  

  

  

  

  

  附件 

  

  省环保厅“环保大走访活动”分组安排 

  

  第一组  宁波市、舟山市 

  带队领导:徐震 

  参加处室:办公室、法规处 

  第二组  杭州市(其中一个为江干区) 

  带队领导:章晨 

  参加处室:污防处、总量处 

  第三组  嘉兴市 

  带队领导:周振煊 

  参加处室:人事处、监察室 

  第四组  衢州市、丽水市 

  带队领导:方敏 

  参加处室:建设处、生态处 

  第五组  湖州市 

  带队领导: 虞选凌 

  参加处室: 机关党委、规财处 

  第六组  台州市 

  带队领导:卢春中 

  参加处室:科技处、固废中心 

  第七组  绍兴市 

  带队领导:陈茜 

  参加处室:监信处、生态处 

  第八组  金华市 

  带队领导:王以淼 

  参加处室:总队、辐射处 

  第九组  温州市(其中一个为平阳县) 

  带队领导:许履中 

  参加处室:总队、污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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