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2011以来,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0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2〕119号)要求,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开展了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截至2013年末,全省80个环境监测站(不含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中有64个通过达标验收,达标率为 80%,通过环境保护部整体达标验收。现将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一级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级站(设区市级站):
1.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舟山市环境监测
站)
2.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3.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4.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5.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6.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7.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8.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9.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级站(县(市、区)级站):
1.杭州市萧山区环境监测站
2.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
3.建德市环境监测站
4.富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5.临安市环境监测站
6.桐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7.淳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8.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9.宁波市镇海区环境监测站
10.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11.余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12.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13.奉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14.象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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