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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

朗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致辞精神,根据《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国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更好发挥浙江数字经济先行优势,打造浙江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贸易数字化转型为主线,巩固浙江传统贸易的基础优势和数字贸易的先发优势,围绕新模式、新业态打造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跨境电商等优势领域,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推动数字贸易国际化发展,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数字贸易开放体系,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努力建设成为全球数字贸易变革策源地、数字支付结算创新地和智慧供应链平台汇聚地。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初步建成数字贸易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数字产业集聚、数字内容丰富、数字贸易便利、辐射带动突出的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为全国数字贸易发展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到2025年,全面形成数字贸易新发展格局,打造与国际接轨、具有浙江特色的数字贸易发展机制、监管模式和营商环境,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初步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具体目标是:

——数字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2025年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000亿美元,数字贸易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推动传统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10家全球有影响力的数字贸易平台,100家数字贸易重点企业。

——数字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明显。依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试点示范推动数字内容、数字技术相关产业集聚,在长三角区域内乃至全国范围内的辐射带动能力更加突出。培育10-20家数字贸易示范基地。

——数字贸易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推进数据自由流动、数字内容拓展、数据资源安全等数字服务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营造自由有序、安全合规、风险可控的数字贸易发展生态环境。

——数字贸易赋能社会效益进一步显著。数字展览、数字营销、数字文化、跨境电商等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推广,充分发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作用,拓展中小微外贸企业创业和就业的新空间。

二、空间布局与功能定位

浙江省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逐步推进,近期(2020年)实施范围为杭州市全域,中期(2021-2022年)拓展至宁波、金华义乌等地区,远期(至2025年)覆盖全省,通过“三区一工程”建设形成“一年抓重点、两年拓地区、三年全面铺开”的数字贸易发展格局和“改革引领与创新驱动”的数字贸易发展路径。

(一)立足高新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核心区。发挥滨江物联网地区数据资源丰富、数字贸易企业集聚的优势,加强数字服务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对技术研发潜力大的产业集群的支持,打造数字服务产业最优生态圈。推动一批物联网、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数字新基建。依托重点骨干企业搭建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平台,促进新兴数字技术的联合研发和生态孵化。

(二)立足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和云城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数字云区。发挥阿里巴巴、阿里云等数字贸易头部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数字贸易领域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入驻,形成数字贸易带动增长极。加强与国家部委、相关国际组织、产业联盟、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争取举办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导入国内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引进或设立一批与企业形成良好互动的数字贸易机构,培育支持一批数字经济国际合作项目落地。探索一批面向数字贸易的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

(三)立足钱塘新区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特色集聚区。发挥自贸区钱塘新区片区政策叠加优势,以及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创新资源聚集的优势,重点发展跨境电商、跨境贸易金融、保税贸易、保税服务等数字贸易相关产业及领域。建立跨境电商数据运营监管、展示交易等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加强钱塘新区eWTP示范区在跨境金融服务、电子认证、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参与构建引领全球的跨境电商规则体系。

(四)立足全省高能级平台推动数字贸易集群建设工程。数字贸易示范区加大与浙江自贸区四个片区的改革联动、创新联动、生态联动,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沪嘉杭G60科创走廊等为重要载体,着力孕育世界级数字贸易产业集群。构建“义甬舟”数字贸易大通道,突出宁波、义乌在跨境电商、数字物流、数字结算、数字营销、数字会展等方面的优势,提升舟山海事服务的数字化程度,着力孕育浙江数字贸易特色集群,突出示范区改革引领与创新驱动。

三、加快建设数字贸易新基建

(一)加快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创新型推进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将5G基站部署和商用纳入城乡规划体系,由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延伸,实现5G网络全覆盖[]。支持下一代互联网(IPv6)、卫星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重点加强物联网设施建设,统筹4G、5G和窄带物联网(NB-IoT)协同发展[]。深化融合型基础设施部署,加强物联网、智能传感网等各类终端部署,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生产制造等领域实现感知系统建设[]。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加速光纤网络扩容,优化骨干网络结构[],建设“双千兆宽带城市”[]。建设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支持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全国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贸易网,打造枢纽型国际化数字强港[]。

(二)加快智算中心建设。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聚焦云存储、分布式处理等业务,创建区域级数据中心集群和智能计算中心[],探索大数据中心等新型设施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发展多元化的云部署模式,集聚一批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公共云服务商[]。支持云服务企业在重点市场架设出海云平台,提供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专有云部署模式[]。积极融入长三角G60科创大走廊建设,联合推进超级计算中心、数据中心建设[],争创长三角大数据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探索建立长三角数据流动机制[]。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节能、高效计算的区域型云数据中心建设,降低中小型创新企业开发成本[]。

(三)加快“数字港口”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构建港口数字化运营体系,改造升级港口,应用全自动化“无人港”、快速集装箱自动装卸、无人拖车等技术,实现港口运作和管理智能化[]。探索利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数字围网,以数字监管为核心,建设“数据管住、口岸便利、进出高效、全程可控”的新型口岸,提升港口设施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eWTP清关便利化探索[]。探索设立“AI智能通关”、“货物自动申报”、“全程防伪溯源”和“区块链资质单证验证”等数字化支撑功能系统,实现“货物位移自动申报、资质文件自动验核、无盲点监管秒通关”的智慧通关体系[]。试行海关电子放行和智能卡口模式,提升机场口岸货物通关效率[]。

(四)加快数字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智慧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推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基地等智慧化改造[]。完善应急储备、冷链物流、邮政快递分拨处理、城乡配送等物流设施网络布局,推动区域间和行业内物流信息共享[]。构建国际智能快递骨干网,支持国际快递骨干企业合作组建国际分拨网[]。完善智能末端配送设施,发展无接触配送,加快智慧物流设施终端布局,力争实现城镇社区和行政村全覆盖[]。

四、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

(五)发挥跨境电商新优势。全面推进和深化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成为跨境电商示范中心。加快1210、9610、9710、9810等多种形态跨境电商模式落地,推动出口退货返修、跨境进口保税备货退货、保税展示交易等新模式深入开展[]。支持金融创新服务跨境电商,完善适应跨境电商贸易特点的海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和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体系[]。支持以真实交易背景为基础、以大数据为核心的跨境电商综合信用、保理、供应链金融和信贷服务[]。试点全球库存同仓存储、自由调配,实现内外贸货物、退换货商品一仓调配[]。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创新试点,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现场直提,试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数字清关模式[]。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自建平台和信息化服务系统,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立商品品质溯源机制,实现商品从原产国进口到国内销售全过程的溯源[]。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免税品经营资质,经营免税品零售业务[]。

(六)助推数字文化走出去。聚焦“之江文化产业带”,重点发展数字出版、网络文学、动漫游戏、数字音乐、数字影视等新兴文化业态[]。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应用数字化技术,发展流媒体、短视频、电子竞技、视频点播等[]。围绕国际动漫之都、全球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国际影视产业基地、全球工艺和民间艺术之都等文化品牌建设,鼓励通过数字载体和形式,提升原创内容国际影响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IP和企业品牌,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加快数字文化内容“走出去”[]。加大中外数字创意、影视培训等合作力度[]。争取举办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推进与世界各国签订合作协议,形成文化推广活动常态化机制。扶持发展文化跨境电商,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文化贸易渠道,助推更多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浙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

(七)推进生活数字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数字生活新服务[],引导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加快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为特征的新零售[]。以网络协同和数据智能为核心,探索发展智能商业[]。支持业内优质教育品牌投入线上课程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和共享,着力打造若干品牌数字学校[]。加强涉及交通的多部门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作用,推动实现数据驱动的城市交通管理和服务模式,提升交通通勤效率[]。加快推广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实现全省数字公共文化资源无差别、无门槛服务[]。加快线下商旅资源与线上入口对接,形成全域旅游数字服务矩阵[]。支持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创意设计、医疗、护理等服务,加快推进药房线上线下全流程服务[]。培育海洋制造业保税维修数字化交易平台,实现对维修产品通关、监测维修、交易、融资、交付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形成对高端产品监测维修的生态化支撑体系[]。

(八)加快数字云服务发展。支持重点涉云企业赴海外拓展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培育一批平台即服务(PaaS)企业,为数字经济新技术提供底层操作系统[]。进一步加快基于企业和消费者的软件即服务(SaaS)等云服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与SaaS供应商形成“B2B+SaaS+供应链金融”模式,构建数字贸易服务生态圈[]。积极争取符合中国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浙经营云服务业务,提升云服务的综合竞争力和增长动力[]。

五、探索构建数字贸易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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