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21〕246号

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1日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服务人才强省、创新强省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的部署要求和浙江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根据“两个高水平”建设总体部署,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完成了既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教育现代化程度大幅提升,已经具备了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现实基础:教育普及化水平继续全国领先,基础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职业教育整体发展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速、办学实力显著提升,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了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面临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重大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不断重塑教育形态,新冠肺炎疫情对教育理念、模式提出新挑战。我国建设科技强国,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释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需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人才。浙江省要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人才强省和创新强省,新时代新战略新定位都需要浙江教育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都对教育的公平、优质、均衡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浙江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够契合,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与浙江在全国的地位影响,与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明显差距。区域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还不够均衡;布局和结构不够优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还不够充分;教育理念还不够先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还有待提升;教师队伍的建设还不够有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引领还不够强劲。教育要成为“重要窗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亮丽名片,全省上下要共同努力,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谱写新时代美好教育篇章。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建设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先行省、示范区为目标,以打造美好教育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均衡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队伍专业化和治理现代化为保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全力构建具有全球视域、浙江品质的高质量现代教育发展体系,涌现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教育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文化支撑,为中国教育的明天贡献更多的浙江经验、浙江样本。

(二)基本原则

坚守初心,立德树人。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具有浙江特质、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为美好生活奠基。

聚焦需求,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围绕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三大科创高地”“四大建设”、乡村振兴等,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贡献教育智慧。

优化布局,改善结构。科学配置区域教育资源,建立同浙江省发展新空间格局匹配的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适应新发展阶段对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

分类推进,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领先全国,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造高等教育新高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创新。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发挥浙江改革开放优势,畅通国内国际教育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当好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的排头兵和示范区。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质量更加优质、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让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教育综合实力、现代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浙江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支撑。

 

“十四五”浙江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维度

主  要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

属性

学段

规模

幼儿园在园人数(万人)

195.6

195

预期性

义务教育在校生数(万人)

536.4

590

预期性

高中段在校生数(万人)

155.2

160

预期性

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万人)

114.9

124

预期性

研究生在校生数(万人)

11

17

预期性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1000

1000

预期性

公平

均衡

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比例(%)

/

90

约束性

校际优质均衡系数

小学段

0.305

0.30

约束性

初中段

0.277

0.25

约束性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比例(%)

2

60

约束性

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学前段

90

>90

约束性

义务段

98

>98

约束性

高中段

80

85

约束性

普及

质量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102

>100

预期性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

99

>99

预期性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2.4

70以上

预期性

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年)

14.79

15.5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73

12

预期性

初高中教师中研究生学历的比例(%)

初中

5.7

10

预期性

普通高中

13.9

22

预期性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中职

85.8

89

预期性

高职

71.7

80

预期性

本省高校大学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91

93.5

约束性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5.53

50.53

约束性

普及

质量

高水平大学数量(所)

其中: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数量(所)

9

3

12

4

预期性

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在浙办学数量(所)

10

15

预期性

高校师均项目经费(万元)

其中:高校师均企事业委托经费(万元)

15.9

7

18

8

预期性

开放

交流

学历留学生人数占高校在校生总数比例(%)

1.60

2.5

预期性

赴海外办学机构数(所)

25

35

预期性

高校海外留学访学3个月以上经历的专任教师比例(%)

31.6

35

预期性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思想引领,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厚植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坚持系统观念,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创新理论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更好发挥思政课关键课程作用,把立德树人贯穿各类教育,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思政和德育工作机制。实施“三全育人”载体扩面创优工程,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三全育人”模式。积极建设高校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探索“精准思政”新路子。建好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打造成为全省思政教师教育教学、培养培训、学习交流的综合服务平台。壮大建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充分挖掘课内外蕴含的丰富教育元素,引导学生学深悟透,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等上讲台。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着力培养青少年家国情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

专栏1  “三全育人”载体扩面创优工程

以高校“十大育人”载体为基础,深入挖掘推广课程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共建共享“资源图谱”,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体系。建强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重点培育20个省级示范性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100个网络名师工作室,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构建一体化思政工作格局。聚焦课程、教材、教学、评价和师训体系一体化,着力打造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工作体系。深化新时代思政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快构建高校思政工作体系。加强中小学课程育人主渠道建设,落实国家和地方德育课程,改进德育课堂教学方式和评价方法。强化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科建设,通过合作共建等方式建强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科。建立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对各设区市中小学校机制,建立市校协作、校际协同的工作格局。建好省级“新时代思政研学基地”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做强一体化教研平台。

专栏2  思政理论课改革提升工程

加大思政课教师引育力度,切实推动各高校按师生比1∶350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实施好思政课教师“1151”培养计划,在省级层面培育100个高校思政名师工作室,培养10名领军人物、50名拔尖教师、1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建好省级思政课研学基地,建设一批思政实践教学基地,遴选15个省级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建设示范团队。

(三)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加强课程思政针对性,强化课程育人功能,提升课程育人实效。着力构建符合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时代要求、彰显浙江特色的高校课程思政体系。推动课程思政的理念进一步形成共识,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在中小学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渗透课程思政要求,纵向各学段层层递进、横向各课程密切联系,实现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教材内容的有效融通,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协同发挥育人功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专栏3  课程思政建设工程

强化引领示范,选树15所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和60个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推出30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10个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设立600个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编撰200个课程思政案例。

(四)全面加强劳动教育。提升学生劳动素养,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培养必备劳动能力和积极劳动精神,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建立完善劳动教育体系,推进中小学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作用。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推动实施中小学劳动周和大学生劳动月,设立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开发建设中小学《劳动》地方教材,建立中小学劳动清单。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将劳动素养纳入大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实践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

专栏4  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资源建设工程

推出义务教育《劳动》地方教材。在全省中小学加强劳动实践教室建设,建立300个省级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暨学工、学农、职业体验等类别的基地。建设集管理、服务、评价于一体的中小学研学实践服务平台。

(五)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健康教育。构建学校经常性体育竞赛制度,基本建成富有浙江特色的校园足球等发展模式。建设健康校园环境,多渠道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提升学生全面健康素质。持续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社会公布制度。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探索构建学段有机衔接、课内课外深度融合的美育体系,开齐开足美育课,丰富美育实践体验,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更加注重健康人格培养,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专栏5  学校体育美育推进工程

培育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努力培养学生2项运动技能、1—2项艺术特长兴趣。高标准建设20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0个足球俱乐部。持续推进全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每年组织100场以上高雅艺术进校园。

 

专栏6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工程

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95%以上的高校达标,打造省级标准化高校,积极推进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注册心理师证书,所有专职辅导员达到初、中级培训要求。加强县级心理辅导中心平台和工作体系建设,70%的县(市、区)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中心平台,整合提升服务功能,完善机制,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督导和危机干预。

(六)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持续办好“家长学校”,推动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家委会等途径密切家校合作,协同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统筹发挥校内外各类资源的育人功能,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强化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效衔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缓解社会教育焦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构建家校、家(庭)社(区)、家(庭)(网)警心理危机干预联动机制,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预警、干预和转介机制。

四、大力发展优质普惠学前教育

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9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

(一)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幼儿园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适时调整完善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健全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建设,及时移交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将农村幼儿园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内容,以乡镇公办中心园为示范、中心村幼儿园为基础、村级教学点为补充,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提升园舍条件、师资素质和保教水平。大力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

(二)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对照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目标,以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突出幼儿园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提水平,重点增加一级、二级幼儿园覆盖面。建立完善普惠性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以同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价收费为目标,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质发展,全面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适度发展,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入好园”的需求。

专栏7  第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到2023年,公办园覆盖率保持在50%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90%,优质学前教育(一级、二级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99%,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差距逐步缩小,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达到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上,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达到教师总数的65%以上。

(三)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推广“安吉游戏”的理念,探索丰富游戏教学模式,科学实施“幼小衔接”,坚决纠正和防范“小学化”现象,探索保教质量评估监测机制,持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指导网络,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强化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加强幼儿园规范和全过程监管,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学前教育监管机制。

专栏8  游戏教学推广计划

参照“安吉游戏”理念,设立游戏教学实践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结合农村、城镇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以儿童发展为本的实践探索,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扭转“小学化”倾向,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学前教育品牌辐射与专业引领力。

五、促进中小学高质量发展

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6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一)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行动,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在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基础上,强化内涵建设。适应人口集聚趋势,扩大城区学位供给,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小学、初中班额分别全部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推行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推进城区学校与镇区、乡村学校结对共建全覆盖,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整体提升乡村学校水平。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高质量推进“小而优”乡村学校建设,逐步推进城区学区连片学校集团化办学或组建办学联盟。持续深化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推动服务扩容提质。加强初中教育,强化内涵建设,激发办学活力,显著提高相对薄弱初中办学水平,打造质量上乘、活力充盈、特色鲜明、生态和谐的初中样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合理规划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专栏9  基础教育“强基工程”

科学编制区域学校布局规划,不断提升浙江省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实现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全省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实施500所初中学校补短提升行动,重点培育100所窗口学校,建设10个“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

 

专栏10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以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等三种模式为主的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模式的教共体比例不低于80%,实现全省乡村、镇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共体全覆盖。

(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大普通高中学校资源供给。转变育人模式,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变革教学组织形式,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引领推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质量。高中段普职协调发展,普通高中初步形成“分类办学、特色发展”局面。探索分类办学,培育一批试点区域和试点学校,逐步形成支撑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分类办学机制,形成一批涵盖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多个领域,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新途径。

专栏11  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

创建6个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的改革试点区、30所试点学校,探索区域分类办学机制,培育一批不同办学特色在全省起示范作用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

(三)提升特殊教育能力。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普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学前和高中段特殊教育布局,进一步延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年限。推进融合教育“扩面提质”,扩大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覆盖面,全面实施“特教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试点区(校)建设,培育一批融合教育名师名校长。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搭建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交流平台,构建起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具有浙江特色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全面落实个别化教学、医教结合等先进特殊教育教学理念,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专栏12  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分布模式建设工程

致力于增强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按特殊教育学校加卫星班模式,争取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根据定位发展需要,选择在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中等学校建设若干卫星班,实现融合发展。推进省盲人学校改建工程。

六、深化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

围绕补齐浙江省创新发展突出短板,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汇聚,超常规培育优质资源,突出分类办学凝练特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力争60个左右的学科达到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标准,部分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12所以上高校在各自类型、领域进入全国前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规模进入全国前8位。

(一)完善高等教育布局。服务区域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向大都市区中心城市和大湾区核心区重点集聚,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和都市区建设紧密对接互相促进。大力实施国内外名校“筑巢引凤”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浙开展合作办学。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强化设区市政府统筹,因校施策,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供给,全面融入地方发展。统筹高等教育入学需求和资源配置,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发展能级,合理布局建设新校区,强化对创新驱动发展、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

专栏13  国内外名校“筑巢引凤”工程

调动各方积极性,谋划引进一批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到浙江省开展合作办学,超常规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创新引育模式,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分级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

(二)打造高水平大学集群。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各安其位、科学发展,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深度合作提升。加快推进中法航空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建设。加大高水平大学培育力度。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并引领带动辐射浙江高等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支持西湖大学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支持一批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创建国内特色高水平大学;聚焦前沿科技,继续探索以新机制高起点建设新型高校;推进资源整合和合作帮扶,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整合,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支持一批应用型高校走在全国前列。

(三)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实施学科分类建设。按照优势学科登峰、薄弱学科提质、新兴学科发展、学科整体抬升、促进学科交叉的思路,实施登峰学科建设工程,巩固优化现有学科建设成果,构建以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分A类和B类)为主体的学科体系。推动构建相互交叉、结构合理、协同发展的学科生态。突出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对接区域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对标产业需求和国际标准积极参加国际专业认证。持续优化专业结构,超前部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专栏14  登峰学科建设工程

鼓励不同类型高校的学科在不同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重点建设10个左右登峰学科、25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和一批省一流学科(分A类和B类)。

 

专栏15  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强化资源整合、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的高水平优势特色专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专业。做好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规划布局,争取国家级立项总量居省区前列,强化指导监督,提高“双万计划”建设质量。到2025年,原则上有认证机会的专业,省内高校都应通过认证。

(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动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大力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强化优秀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培养。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加强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加强现代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强化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化服务。提升研究生培养能力和质量,紧密对接区域高层次人才需求,完善研究生学位授权体系,持续扩大培养规模,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规范过程管理,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强化科研育人和学术规范教育,分类制定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推广研究生培养的“新昌实践”模式,建设一批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落实课程和教材体系支撑,建立健全灵活、开放、有效的创新研究机制,加强一流课程建设,形成高质量课程教材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教育与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指导服务,使大学生“敢创会创”,重点围绕浙江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开展自主创业。

专栏16  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聚焦高校优势基础学科,围绕浙江产业行业关键领域,实施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设置10个左右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形成示范经验,辐射带动高校培养一批高水平卓越拔尖人才。

 

专栏17  一流课程建设计划

围绕全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6000门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一流课程。

 

专栏18  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深化产教融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建设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施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依托浙江大学等高校分片分区域开展“导师学校”和导师培训工作。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在省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五)提升高校创新服务能力。加强基础科学研究,优化学科布局,推动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协调发展。完善研究项目长期培育机制,推动产出原创性、标志性成果和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强化高校的源头创新地位。鼓励开展交叉研究,着力推进以科学技术重大命题为纽带的跨学科研究,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以及高校间的协同发展。创新“揭榜挂帅”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对关键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打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加强原创性特色性项目研究,着力凝聚浙江特色学派。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重点智库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精品资源库建设。深度融入国家和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体系,建设若干以前沿科学问题为牵引,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全面实施社会服务深耕工程,引领培育支撑一批十亿元、百亿元、千亿元产值的产业或企业,建设一批创新服务基地、产教融合联盟示范基地。

专栏19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建设一批“文科领军人才”团队和“文科杰出青年学者”团队。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培育100部精品著作。建设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搭建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的文科综合信息平台。支持一批高校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攻关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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