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21〕211号

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浙江省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四五”规划

 

深入推进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以下简称“三强”)建设,是我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精神,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深入实施“三强一制造”战略,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连续4年获得国家质量工作考核A级,稳居全国第一方阵,获得2021年“中国质量大会”承办权。全省7个设区市和12个县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数量居全国第一。全省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旅游、健康等领域服务质量满意度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3.3%,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4.6%,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先进标准体系更加健全。高水平完成全国首个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累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总数达到36项,制定发布“最多跑一次”改革地方标准12项、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341项,实施节能环保领域地方标准88项、绿色设计地方标准8项、新型建筑工业化地方标准10项、“浙江制造”标准1979项。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持续推进,秘书处落户浙江的国际标技委/分标委3个、全国标技委/分标委43个,建立省级标技委72个。义乌市获批筹建我省首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举办全球首个标准博览会。

品牌矩阵不断壮大。率先构建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的“品字标”品牌建设体系。累计有1006家企业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1671张,获得国际认证证书200张。商标质押登记数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一,商标品牌发展指数(2020)位列全国首位。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6个、地理标志商标253件、农产品地理标志89个,17个地理标志产品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清单。工程品牌不断创优,全省共获得“鲁班奖”工程49项、国家优质工程94项,评选“钱江杯”省级优质工程639项。

质量技术基础持续强化。全力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高水平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拥有国家质检中心55家、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3家,获批筹建国家计量科学数据中心浙江分中心,布局了104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产业链、创新链提供有力支撑。全省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2128家,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监测、气象防雷、计量校准等多个领域,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初见成效。

质量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不同信用风险、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深化检验检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正式上线“浙里检”平台,实现检验检测业务全流程“一网通办”。修订实施《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国家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中心落户杭州,消费环境和维权机制进一步优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项制度覆盖率100%,工程质量投诉申述机制逐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三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质量供给和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仍较突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新兴领域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快,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质量技术能级仍显不足;三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尚不完善,质量文化建设有待加强,质量社会共治局面还未完全形成。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持续推进高水平“三强”建设。

 

表1-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表

类别

指    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规划

2020年

完成

质量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

96

98

98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

%

32

35

37

创建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增)

4

10

6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项制度覆盖率

%

-

100

100

服务质量满意度

 

79

85

87.13

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3.8

85.6

93.3

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

72.9

80

94.6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

85.1

94

100

标准

建设

制定“浙江制造”标准(新增)

44

500

1935

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累计)

-

5000

5721

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新增)

-

15

28

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新增)

89

300

838

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新增)

-

100

189

制定绿色建筑设计地方标准(新增)

-

8

10

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地方标准(新增)

-

10

10

品牌

建设

浙江省政府质量奖企业(新增)

-

20

29

“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新增)

-

1500

1500

“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企业(新增)

22

300

980

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企业(新增)

-

20

23

培育驰名商标(新增)

-

50

88

(二)发展背景

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质量安全、消费满意的强大国内市场,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化对外开放,拓展国际市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因此,必须把深化质量提升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点,为浙江建设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提供有力保障。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引领的发展之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人民对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需要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因此,必须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更高水平需求牵引供给、以更高质量供给创造需求,满足消费者对质量标准品牌日益增长的新要求。

“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要求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标准创新、品牌创建。“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关键五年。因此,要率先建设面向全国、融入全球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塑造新时期浙江竞争优势,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以品牌的力量激发新的增长动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更多市场需求,以标准提档、品牌增效融入和引领价值链重塑,推动全省加快迈入质量时代。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第一”“质量强国”等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聚焦聚力“三位一体”全面融合、“四大领域”全域提升、“三大体系”全程保障,率先实现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打造成“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为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力量。

——“三位一体”全面融合。更加注重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推进质量、标准、品牌融合发展,以领先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以更高质量要求打造知名品牌。立足新发展格局,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入手,形成以高质量供给创造需求、以高品质需求牵引供给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

——“四大领域”全域提升。更加注重“三强”建设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统筹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浙江工程、浙江环境四大关键领域,推动“浙江制造”迈向全球高端,打造“浙江服务”发展高地,铸就“浙江工程”卓越品质,树立“浙江环境”最美标杆,实现“四大领域”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三大体系”全程保障。更加注重“三强”建设的体系化和协同性,以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质量能力提升,以最严要求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以社会共治推进质量现代化治理,统筹推进质量基础、质量安全、质量治理三大体系建设,为“三强”建设提供全过程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提升质量、标准和品牌的内生动力。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协同推进新局面。

系统推进,融合发展。全局性谋划质量、标准、品牌三位一体发展机制,以更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以更高质量要求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产品附加值高的知名品牌,系统性推进“四大领域”协同提升,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质量现代化治理体系。

创新驱动,质量致胜。把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全方位数字化转型为路径,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提升高品质、高水平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全面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标准引领,品牌带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建设高水平的浙江标准体系,推动浙江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努力提升浙江标准话语权。大力培育企业自主品牌、产业集群品牌、区域公共品牌,不断提升浙江品牌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发展目标

1.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到2025年,多层次、高水平的地方特色标准体系不断健全,高水平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品牌形象牢固树立,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浙江工程、浙江环境“四大领域”质量全面跃升,“三强”建设成为“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

——成为质量强国建设生动鲜活的浙江样板。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四大领域”质量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3-5个全球先进制造业集群,出口商品国际质量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浙江速度向浙江质量转变、浙江产品向浙江品牌转变。

——成为先进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国家示范。市场主体标准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浙江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先进标准在各领域的覆盖面和国际标准规则制订的话语权明显提升,率先推进数字经济、生态环境、质量治理等领域标准创新,努力打造先进标准创新示范区。主导和参与制修订50项国际标准、600项国家标准;新增“浙江制造”标准2000项、服务业地方标准200项。

——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经济发展高地。进一步完善品牌培育机制,构建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体系,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进一步提升“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和附加值,推动浙江产品和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累计培育“浙江制造精品”2500项、单项冠军企业230家、“品字标”品牌企业2500家,建成一批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成为质量治理现代化的领航探路者。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高效运行,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质量治理数字化应用范围不断拓展,数字化质量治理体系初步建成,基本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

表2-1  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指    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目标

质量建设

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累计)

81

150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5

96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

98

98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

%

37

37以上

累计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

143

150

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3.3

93以上

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

94.6

95以上

标准建设

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组织(新增)

23

50

制定“浙江制造”标准(新增)

561

2000

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新增)

-

50

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新增)

-

600

标准国际化试点示范单位(新增)

-

100

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新增)

44

200

制定绿色建筑设计地方标准(新增)

-

10

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地方标准(新增)

-

5

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新增)

67

350

品牌建设

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

%

14

15

培育“品字标”企业(累计)

1500

2500

“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证书保有量(累计)

200

400

“浙江制造精品”数量(累计)

1238

2500

单项冠军企业数量(累计)

114

230

绿色产品认证覆盖领域

12

20

高品质服务认证证书(累计)

2500

4000

浙江出口名牌(新增)

-

100

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新增)

-

15

国内有效商标注册数(累计)

万件

290

400

地理标志培育、申请数(累计)

369

450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累计)

5900

7000

2. 2035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形成覆盖全域、技术先进、国际接轨的先进标准体系,浙江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品牌国际美誉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浙江工程、浙江环境等各领域质量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实现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水平建成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

三、推动“浙江制造”迈向全球高端

(一)打造“浙江制造”质量新优势

提升产业链质量水平。以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和“415”先进制造业集群为重点,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开展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研发、设计、制造、营销等核心环节能级,提高全球供应链协同和资源配置能力。持续推进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产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等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县)示范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质量管理“千争创万导入”行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利用质量集成管理方法,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现代管理制度,普及质量通用标准规范,支持企业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推广使用智能化设备、信息化系统、工业互联网,实现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化制造。

提高产品质量性能。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生产组织方式,在产品性能、成本、能耗等方面取得综合优势。针对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数字化装备,攻克一批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浙江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质量标杆对标达标行动,以“比学赶超”促整体质量提升。

专栏3-1  推进浙江制造质量提升重点工作

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围绕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推动实施制造业基础再造强链、可替代技术产品供应链重组补链、产业链协同创新强链、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应用补链、全球精准合作补链、关键核心技术与断链断供技术攻关补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带动护链、工业互联网建链、涉企服务平台畅链、数字新基建强链等十大重点工作。全方位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块状经济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以数字化为引领,加快块状特色经济集聚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强化关键领域补短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块状特色经济。实施平台整合优化、数字化赋能、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绿色化改造、关键领域补短板、品牌力提升等六大工程。

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一是打造数字化转型引领区。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业企业、产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等实现数字化改造提升全覆盖,制造业数字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二是打造服务型制造先行区。重点行业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全覆盖,融合型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全国,共享制造有效推进。三是打造产业链再造创新区。围绕重点领域,打造10条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链,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和品牌。

数字赋能制造业质量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应用,加快制造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广柔性制造、云制造、共享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制造模式,支持制造企业积极建设基于安全可靠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生产质量管理测试床、质量管理平台建设。

(二)迭代升级“浙江制造”先进标准体系

加强“浙江制造”先进标准供给。增强浙江企业标准话语权意识,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先进质量标准体系,树立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组建一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主导制修订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构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

推进标准创新载体建设。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装备、节能降耗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创新联盟和验证平台,实现标准创新和产业应用的有效对接。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开放型科技成果和标准必要专利转化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

 

专栏3-2  构建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标准体系

数字安防。在芯片、关键核心元器件、智能算法等关键共性技术领域研制一批标准。

集成电路。在突破第三代半导体芯片、专用设计软件(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等)、专用设备与材料等技术,前瞻布局毫米波芯片、太赫兹芯片、云端一体芯片等领域研制一批标准。

网络通信。在通信芯片、关键射频器件、高端光器件等领域制定标准。

智能计算。在芯片、存储设备、服务器、操作系统、高性能智能计算构建体系、智能算力等领域研制一批标准。

生物医药。探索制定数字化医药研发创新体系标准。

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在乙烯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制定标准。在先进光刻胶产品及原料制备关键技术、集成硅系电路制造用前躯体材料制造技术、200L电子级化学品超纯包装容器、PFA超纯包装品等领域研制一批标准。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油电混合动力、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尾气处理等关键技术领域研制标准。围绕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总成、电动汽车智能化技术、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和纯电动力系统等6个创新链研制一批标准。

智能装备。重点聚焦高速主轴编码器、高性能多轴联动数控系统、精密主轴及驱动系统和高精度滚珠丝杠等数控机床产业的关键领域研制标准。在高性能工业机器人控制器、减速器、伺服电机等机器人产品领域研制一批标准。

智能家居。在智能门锁、智能家电、智能照明、智能厨卫等领域研制一批标准。

现代纺织。在高端纺织装备、纺织新材料等现代纺织领域研制一批标准。

(三)全面打响“浙江制造”品牌

大力推广“浙江制造精品”。加大对“浙江制造精品”的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民生消费中的应用,推动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政策,不断提升浙江制造产品市场份额和美誉度,加大品牌拓市场、增效益、提价值力度。到2025年,培育“浙江制造精品”2500项。

打造知名企业品牌。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挖掘一批有竞争力的“浙江制造”品牌,变制造为创造、变贴牌为创牌,新增一批省政府质量奖企业。做优做强品牌提升服务体系,以《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规范》地方标准为指引,建成500家以上功能全、服务优、全链条、全覆盖的商标品牌服务指导站。制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完善品牌培育成熟度评价机制。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推进“品质浙货·行销天下”活动,培育一批省出口名牌,增加优质浙江产品供给。

打造美誉度高的集群和区域品牌。推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品牌建设,探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和保护。大力推进“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完善品牌建设制度体系,提高“品字标”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到2025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2500家。

专栏3-3  “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计划

“品字标浙江制造”。坚持“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定位,以高端产品引领中高端消费市场,大力培育终端消费品企业,覆盖“专精特新”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完善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的“品字标”品牌建设制度体系,加快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测、一次认证、多国证书”,提高“品字标”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雄鹰行动。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力争达到30家,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8家。培育一批资源配置能力强、国际市场占有率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一批创新能力强、跻身世界前列的企业,一批抢占发展先机、在全球同行业中具有引领作用的新经济企业。

打造“单项冠军之省”。全省冠军企业培育生态更加完善,创新实力更为雄厚、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市场占有率稳步增长。力保制造业单项冠军数量全国第一,基本实现全省设区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全覆盖,打造3-5个“单项冠军之城”,6-8个“单项冠军之县”,成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之省”。

雏鹰行动。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打造创业创新的良好生态,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打造“浙江制造”品牌。支持企业对标一流水平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万家以上,净增“小升规”企业1万家以上,入库培育隐形冠军企业1000家以上,产生隐形冠军企业200家左右。

四、打造“浙江服务”发展高地

(一)扩大“浙江服务”高质量供给

培育服务业优质供给。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专业化发展,着力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数字贸易等产业影响力,培育壮大检验检测、创意设计等新兴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发展,重点在健康服务、休闲旅游、现代商贸、文化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顾客满意度评价,加强民生服务行业高品质供给。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整合提升,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到2025年,打造20个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提升数字生活新服务品质。以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消费体系为重点,创新推广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一批重点平台和企业,打造一批重点行业、样板城镇和标杆区域。提高数字生活幸福感,构建数字化多元应用和线上线下融合市场,重点加强无接触购物、在线消费、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质量管理,全面保障数字经济模式下的“吃、住、行、游、购、娱、医、学、业”质量。

专栏4-1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

建设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高质量建设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整合提升为切入点,以“三个一批”推动服务业布局优化,引导联动协同发展,聚力服务业高端产业,持续推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和业态升级。到2025年,打造100个左右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推进建设两业融合试点。围绕浙江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领域,推进“十大”两业深度融合领域,推进开展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创建工作,包括试点区域、试点企业两大类,加快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两业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和路径。

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推进商圈智慧商务、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环境、智慧管理等场景应用创新,打造一批智慧商圈。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和升级,运用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聚焦公共服务数字化,通过数字市民中心等形式,提供线上线下全域数字化的服务体验。

(二)构建高水平服务业标准体系

提升现代服务业标准。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行服务与管理国际标准认证。聚焦服务业新业态,率先在平台经济等新兴服务业开展标准研制,积极创建国际、国内一流标准。深化杭州等地开展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积极参与快递电子运单、物流信息、多式联运等重要标准制修订。

健全公共服务浙江标准。围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均等化水平目标,制定完善幼儿园、中小学等公共服务单位与设施的建设标准、配置标准和营运标准,落实健康乡镇、健康村、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和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加强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服务标准供给,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成果共享的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政府服务标准体系,抓好涉及权力运行监督、政府购买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行使流程等方面标准制定。

专栏4-2  服务业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

现代物流。以申通、圆通、优速等开展绿色快递标准化试点为基础,组织开展具有浙江特色的绿色快递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不断提高快递封装标准化水平。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托盘标准化、快递绿色包装及标准化试点。

数字贸易。研究制定数字贸易条例和标准,积极参与数字国际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推动新型贸易领域国际规则建立和输出,提升全球数字贸易治理体系话语权。

休闲旅游。构建全域旅游标准体系,以全行业、全领域“+旅游”为指引,复审修订现有地方标准,重点推进乡村旅游、海洋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森林旅游、水利旅游、商务会展旅游、养生养老旅游以及旅游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安全管理等地方标准的制定。

现代商贸。积极构建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初步构建跨境电商标准体系,推动数字赋能现代化先行、科技创新现代化先行,初步建立数字生活新服务标准体系。

健康服务。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健康服务领域,积极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牵头制订浙江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梳理形成卫生健康领域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

教育培训。完善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体系,编制一批技术规范和指导性意见。修订完善幼儿园及中小学建设标准,完善教育评估标准,研制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制定开放教育教学质量规范相关制度文件。

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完善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标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快推进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改革。

(三)打响“浙江服务”优质品牌

擦亮“浙江服务”金名片。在产业基础良好、市场化程度较高、具有鲜明特色的服务行业加强品牌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区域品牌-行业品牌”“浙江服务”品牌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品字标浙江服务”认证,加强商标国际注册、认证和品牌运营,打造国家乃至国际知名品牌。支持地方围绕特色服务业研究建立服务品牌培育和评价标准体系,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和竞争力的区域品牌。聚焦休闲旅游、文化服务、现代物流、数字贸易等特色优势领域,提升国际化高端化服务水平,塑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浙江服务”品牌。

大力引导品质消费。支持杭州、宁波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引领全省商贸提升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打造高品质步行街,引导特色产品和服务集聚发展。积极培育体验经济、创意经济等新经济模式,提升发展网络零售产业,提高新零售平台能级,促进新型消费快速成长。优化放心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

专栏4-3  消费品牌打造重点工作

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围绕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品种,推进37个放心消费重点县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放心消费街区、商圈、乡村,引领我省全域放心消费建设。

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鼓励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贸企业、品牌企业等开展联动营销活动。组织办好各年度全国消费月暨浙江金秋购物节,鼓励举办消费嘉年华活动,支持各地开展各类主题促销活动。鼓励各地联合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促销活动,提升“浙里来消费”市场活力。支持杭州办好“双十一”全球线上线下购物大狂欢,打造国际消费目的地。

“四条诗路”文化带。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浙东唐诗之路、钱塘江诗路和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建设,将历史、文化、生活、生态有效融合在一起,创建省诗路文化“明珠”100个,打造串联全省诗画山水的黄金旅游带,形成“一文含四带,十地耀百珠”的空间形态。

“诗画浙江·百县千碗”。打造群众广泛参与、国内知名度高的“诗画浙江·百县千碗”旅游美食品牌,基本形成集原料生产、加工、配送、制作、销售于一体的美食产业体系,美食文化得到传承弘扬和创新发展,旅游美食服务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我省旅游美食产业高水平提升。

“浙江有礼”。创建一批全国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单位,推出100个浙派文化符号伴手礼,评定1000个星级旅游商品购物点,着力打造“浙江有礼”旅游购物特色品牌体系,努力使旅游购物占旅游总收入超25%。

建设高品质步行街。深入推进全省高品质步行街试点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步行街争创国家级高品质步行街,创建一批历史有根、文化有脉、商业有魂、经营有道、品牌有名、数字引领的高品质步行街。注重对街区的数字化改造升级,着力打造智慧街区。支持有条件的村镇打造或改造提升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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