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天台县教育局文件
天教计〔2008〕256号
转发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8]9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学校要制定具体的教科书循环使用实施细则,加强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各项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学期结束后向学生收回部分规定循环使用的教课书,并根据收回可使用的教科书及下学期学生数,做好下学期需补订循环使用部分的教科书工作,今后中央和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补充、更新。各校要重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破损、更新资金超过省定比例部分,由学校自行负担。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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