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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街办〔2015〕21号
关于印发赤城街道办事处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片,村居,街道属各单位:
为做好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现将《赤城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赤城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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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
赤城街道办事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公安部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赤城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的通知》(浙消安委[2015]3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
一、工作目标
结合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街道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根据夏季火灾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整治,主要抓好以下重点企业、场所的隐患整治:
(一)重点范围。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客运车站、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出租私房,沿街商铺存在“三合一”现象。
(二)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审批、消防管制度、消防巡查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三合一”场所、商住两用建筑、居住出租私房火灾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企业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情况;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情况;临时建筑彩钢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公交营运企业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排查。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社区工作片属地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街道消防工作站、监中心、城建办、流动人口服务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城东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针对重点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出所列管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各社区工作片要树立“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积极组织治安巡防队和村(居)力量,按照“网格化”排查整治的要求,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各地各部门要详细开展工作,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依法整治隐患。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筑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要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不及时整改消防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一律确保优先拆除;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实施行政拘留;符合当场整改的一半般火灾隐患,一律当场整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加强综合执法。安监、城建、行政执法、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资源共享和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各社区工作片要抓好辖区“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外来人口聚居的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治理,对难以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上报街道消安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封或强制拆除。同时街道,公安,安监等部门要主动当好参谋,提供技术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排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乡镇(街道):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辖区重点企业、场所等火灾易发领域和场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县安监局:牵头负责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商超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旅发委:牵头负责星级宾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民宗局:牵头负责寺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养老院、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卫生与计生局:负责医疗服务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县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情况检查,对影响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及时提请当地“三改一拆”办优先拆除。
县消防大队:要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加大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指导其他行业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其他行业部门也要在自己行业系统内牵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根据自身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全面检查阶段(
(三)总结考核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工作片)、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应正南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俞德超、县公安局副局长庞华辉为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与县消安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联系人:龙羽丰,15257669119,裘威龙, 18767658002、738002(政府网),传真:83989306),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华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办的工作格局,强化指挥调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开展一次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分析,查找突出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要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通过领导重视带动基层重视。要组织行业部门、基层消防组织机构、社会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强化履职能力和责任落实。要按照国家《乡镇消防队标准》和五部委《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拓展灭火救援力量。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定期上报一批隐患单位,参与火灾隐患集中曝光活动。要落实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要求,完善“七进”工作机制。要在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制作任务清单,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附件:1. 全县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
2.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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