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平政发〔2015〕 79 号
关于印发《2015年平桥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行政村:
为了扎实推进全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章可依的工作新局面;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全镇人居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根据上级“清洁家园·和谐乡村”考核办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现将《平桥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
各办事处、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实行百分制形式,包括平时督查、年终考核、综合评议三方面内容。
三、组织实施
由农办牵头组织实施,纪委、组织、宣传等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考核组人员分别从镇农办、办事处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老人协会、退休老干部、镇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考核程序
(一)平时督查(占考核总分66%)。镇农办和各单位加强对各办事处116个村“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的指导协调,做好日常监测。镇农办前11个月组织对各办事处村“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督查内容详见督查评分表),并排名通报。每次督查占6分。
(二)年终考核(占考核总分20%)。年底,镇农办牵头,通过实地踏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各办事处进行督查考核打分,占考核总分20分。
(三)综合评议(占考核总分14%)。由镇农办组织实施办事处评议活动,根据各办事处清洁家园工作贯彻落实、典型推广、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议总分最多可得14分,如超过14分按14分计算。评议内容包括:
1、办事处主任、书记高度重视“清洁家园”工作,方法措施得力的得2分;及时报送督查通报、活动方案、各类报表、等相关材料和认真参加相关活动培训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建立保洁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办事处协助村从村级集体经费挤出专项经费用于清洁家园活动,逐步提高保洁员报酬并保证清运工作有效运转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3、工作有特色,并受县领导批示推广或县级以上单位以正式文件推广经验做法的得2分。
4、在市县级清洁家园督查通报排名第一、二、三的办事处,每次分别加5分、4分、3分;排名倒数第一、二、三的办事处,每次扣5分、4分、3分。
5、办事处20%以上村开展星级清洁户或美丽家庭评比且成效明显的,得2分,成效不明显的酌情扣分。
6、办事处20%以上村收取卫生费的得3分,达不到比例的酌情扣分。
7、办事处每年向镇农办或宣传办报送不少于2遍清洁家园工作的报道得1分少,少一篇扣1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由镇考核办根据本考核结果,按照“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在考核办法中的权重,换算计入2015年度各办事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
(二)本考核办法得分与镇财政环卫保洁资金补助挂钩,并奖励一批示范村、村优秀保洁员和先进个人。
(三)被市级督查通报排名第一、二、三的村书记、主任、村监会主任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保洁员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被市级督查通报排名倒数一、二、三的驻村干部通报批评,村书记、主任、村监会主任分别扣年终报酬2000元、1500元、1000元,保洁员分别扣1000元、800元、600元。被县级督查通报排名第一、二、三的村书记、主任、村监会主任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保洁员奖励800元。被县级督查通报排名倒数一、二、三的驻村干部通报批评,村书记、主任、村监会主任分别扣年终报酬1500元、1000元、800元,保洁员分别扣800元。
(四)被市、县级督查通报批评或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 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本办法由镇农办负责解释,考核中涉及到的未明事项,由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确定。
附件:“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督查评分表
平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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