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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文件
天政发〔201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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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天台县2015—2017年公共文化
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2015—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计划》已经2015年县政府第六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0日
天台县2015—2017年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计划
根据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关于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重点市县有关工作的意见》(浙文协发〔2015〕2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创建东部标准》和《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为推进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围绕“提升短板、促进均衡”的目标,现制定如下提升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便利性等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实现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天台特色文化强县。
二、2015—2017年工作提升计划
力争在“十三五”末基本建成设施网络全覆盖、服务供给高效能、组织支撑可持续、保障措施管长远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处于全省中等水平,各项工作基本达到文化部、财政部规定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
(一)加强文化设施建设
1.图书馆:新建天台县图书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投入资金5500万元,功能设施(管理软件)投入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2015年投入资金100万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立项、图纸设计等工作),2016年招投标、开工建设,投入资金2600万元, 2017年投入配套资金2800万元,2018年10月完成建设(包括图书馆信息共享工程维护经费),2018年底投入使用。每年投入60万元用于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培训讲座流动展览和送书下乡等,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图书馆现有藏书13.5万册,计划2015年投入购书经费100万元,2017年投入购书经费300万元,至2017年底藏书30万册(2018年实现人均一册)。
2015—2017年每年投入100万元资金用于建设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或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县图书馆配置一辆图书流动车,开展图书流动文化服务,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少于50次。
2.文化馆:2015—2017年投入400万元资金对原有文化馆场地(包括东岳宫)进行达标工程改造和整修,以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改建天台山文化艺术展示厅,完善培训中心、活动中心,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每年组织县级大型活动演出12场以上,送戏下乡演出每年增加50场,到2017年达到600场。每年开展文化走亲县外10场,县内100场,流动展览每年增加5场,到2017年达到30场以上。加强各类免费培训,每年参加培训人员增加1000人,到2017年底受惠人员达到10000人;2015年投入100万、2016-2017年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文化馆各类大型文化演出活动、送戏下乡、文化走亲、免费开放(培训)、流动讲座展览等。
3.博物馆(文物保护):文保单位安全隐患大,需建立安保中心,于2015年立项,2016年启动,2017年建成,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计划2015年投入50万元,2016—2017年每投入150万元,总投入350万元。
完善文保员制度,我县有文保点54个,每个文物保护点配备一名文保员,从2016年开始每个文保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三年总投入40万元。
启动文物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对重点文保单位进行抢救性维修保护,该项目计划2015年投入200万,2016—2017年每投入1000万元,总投入2200万元。
4.影剧院:根据不断增长的群众文化需求,我县有能容纳1200人的影剧院建于80年代现急于整修改造,该项目计划 2015年启动对原影剧院进行整修改造前期准备(包括整修改造方案等),2016年投入400万元整修改造,2017年6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以满足正常演出需要。
5.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2015年启动赤城街道文化站建设,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总投入560万元,资金分二块筹集,赤城街道自筹资金360万元,县政府拨款200万元,在2017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7年底完成我县15个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加大综合文化站内部设施设备和免费开放等运行经费投入,2016—2017年对全县15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各投入15万元,用于文化活动、送戏下乡、文化走亲、免费开放(培训)、讲座展览等。争取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我县计划2015年新建农村文化礼堂25家,2016—2017年每年新建文化礼堂40家(礼堂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讲堂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加大对新建农村文化礼堂的扶持力度,对新建农村文化礼堂每家补助10万元。争取在2017年底前全县大部分行政村(社区)建成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农村文化活动室或农村文化礼堂。
7.中心村(社区)文体广场建设:争取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县50%的中心村文体广场和50%的社区文体广场建设,每个社区文体广场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每年建设中心村文体广场5个,每个补助10万元;建设城区文体广场共5个,每个补助15万元(包括灯光音响等设备)。(赤城街道3个,福溪街道、始丰街道各1个)。
8.农村文化管理员队伍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前我县建有文化礼堂的村和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每村(社区)配备专职文化管理员(负责本村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组织、节目编排、农家书屋管理等)1名,制订农村文化管理员考核标准,经考核合格的文化管理员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三年总投入140万元;计划2015年全县配备专职农村文化管理员53名,2016年78名,2017年103名。
(二)繁荣群众文化活动
按照县十三届四次党代会提出 “一业融五化”发展思路,组建天台县农民艺术团,在旅游景点中植入“天天大舞台”,与浙江歌舞剧院合作共建“天台县农村文化礼堂多元体”合作框架,提升天台山“佛道音乐会”,把天台山“佛道音乐会”打造成周末剧场,每周末公演1-2场吸引广大游客。创建民族民间特色艺术团队30支以上,将民俗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三年共投入资金260万元用于“天天大舞台”展演(农民艺术团);三年共投入资金150万元用于“天台山佛道音乐会”演出。
(三)完善各类工作机制
完善用人机制,由文化主管部门参与乡镇文化员队伍的调配工作,激活文化专业人才的准入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出台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天台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办法》,在县对乡镇(街道)考核中增设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内容。
附件:天台县2015—2017年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计划经费投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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