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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意见

2021-07-05 天台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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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镇委〔2016〕66号

 

 

关于选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

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党对两新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促进两新组织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的要求和《关于印发<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两新〔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向两新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利于加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有利于促进两新组织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扩大党在两新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探索党在两新组织开展工作的新方法,加强党对两新组织的政治领导,促进两新组织经济健康发展。

二、选派范围、方法和基本条件

(一)选派范围。镇域内未建立党组织且组建条件不成熟的社会组织、新增规上企业。

(二)选派方法。党建工作指导员由镇党委从机关、事业单位等党组织的党员中选派。根据两新组织规模大小、所在区域和实际工作需要,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可分别指导若干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由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推荐、审核和选派。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廉洁奉公、乐于奉献、联系群众、工作务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在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评为合格党员。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帮助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指导已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在规范提高的基础上创特色、出经验;

(二)争取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协调解决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场地、经费等问题;

(三)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公推优秀员工,引导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把业务骨干、拔尖人才、重要岗位和生产一线的员工作为重点对象,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培养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党员员工、优秀员工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协助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一时无法把组织关系转到两新组织的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组织他们过正常的组织生活,激励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两新组织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帮助两新组织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并指导其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为党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六)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情况,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方法

(一)坚持宣传引导的工作方法。要善于与业主和员工交朋友,交流思想,宣传政策,取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使大家认识开展党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从而为开展党建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坚持灵活务实的工作方法。在活动方式上坚持集中、统一、规范与“小型、分散、业余”相结合,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讲求实效,努力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坚持积极服务的工作方法。党建工作要以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为核心来开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两新组织生产经营这个中心,要注意把党建工作与培育两新组织精神、建设两新组织文化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帮助两新组织协调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困难。

(四)坚持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要制定工作计划,一步步抓好工作目标落实,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掌握情况,处理好与业主、与两新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其它工作的关系,打牢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逐步提高工作成效。党建工作指导员要以实现固定从业(专职)人员30人以上的两新组织全部有党员;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实现党的组织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两新组织,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为目标开展工作,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日常活动的阵地和平台。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努力打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五)坚持公推优秀员工从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公推优秀员工工作,引导优秀员工向党组织靠拢,经常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五、工作要求和管理办法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由党委领导牵头,镇组织办具体负责。

(二)加强培训。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被派驻到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前,镇党委将结合会议等形式,对党的基本知识、党建业务等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在被选派期间可视具体情况组织一定的专题培训,以不断提高指导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建立会议制度。每半年集中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召开会议,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半年一次阶段小结,一年一次工作总结;每周安排半天到两新组织开展工作,每月到两新组织的时间不少于二天。镇党委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两新组织了解指导员的到岗情况和工作情况,听取两新组织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镇党委积极为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指导员的工资待遇均在原单位,不在两新组织领取任何报酬,不得增加两新组织负担。

(六)两新组织要为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积极支持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

(七)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以加快两新组织发展,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为己任。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增加两新组织负担,更不能以权谋私,要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附件:坦头镇2016年新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览表。

 

 

中共坦头镇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中共坦头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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