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天水电〔2016〕148号
关于印发《天台县2016年度乡镇(街道)水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现印发《天台县2016年度乡镇(街道)水利工作考核办法》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天台县水利水电局
天台县2016年乡镇(街道)水利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为全面确保市对县考核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2016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台市委办〔2016〕8号)和《天台县2016年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天县委办〔2016〕24号)文件,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详见附件。
三、考核组织
县水电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1、平时督查。县水电局根据部门职能,加强对水利工作的指导、协调、监测和督查,积极帮助解决水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2、年终考核。年底,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办法,进行自查自评,汇总有关依据、材料,按时上报县水电局进行核查;县水电局结合平时检查情况核实数据,确保考核结果准确无误。
3、结果审定。县水电局对各乡镇、街道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经集体会议研究确定后报县考核办审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
农民饮用水、防台抗旱、山塘水库保安在《天台县2016年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中分别按三街道、五工业镇基准分2分和五乡、二旅游镇基准分4分的权重计入考核总分。
六、具体考核办法由县水电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天台县2016年农民饮用水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天台县2016年防台抗旱工作考核指标一览表
3、天台县2016年山塘水库保安考核指标一览表
附件1
天台县2016年“农民饮用水”、“防台抗旱”、“山塘水库保安”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一、农民饮用水:30分
|
考核项目 |
考核 对象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核分 |
实得分 |
|
农民饮用水 |
南屏乡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8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下张、甘塘等2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三州乡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7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沙思坑村、道士岩村、车门湾村等3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泳溪乡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8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北山村、半山村、东山村等3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龙溪乡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6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奓垟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不得分。 |
30 |
|
|
|
雷峰乡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13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白坭坦村、李家坑村等2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街头镇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水厂)年度计划19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下畈村、朝阳村、小溪坑村、寺家坑村、金满坑村等5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石梁镇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水厂)年度计划22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太平村、桐天村等2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赤城 街道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11个得3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始丰 街道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14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孟岙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不得分。 |
30 |
|
|
|
福溪 街道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12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石塘徐村、岙口村等2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平桥镇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42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塘下竹、周下、嵩山后、麦杆山等4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白鹤镇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15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万马渡村、松关村、万年山村、后洋村等4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坦头镇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水厂)年度计划28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大余村、下周村、凤山村等3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三合镇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年度计划13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黄务、寺前等2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
|
洪畴镇 |
完成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达标村(水厂)年度计划10个得1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完成明公村、西岙洋村、东三联(龙鸣自然村)等3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得18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30 |
|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