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天台县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天台县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天台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安办〔2017〕21号)和《台州市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
方案》(台安委办〔2017〕22号)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以及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通过综合治理,实现工业企业电气火灾技防水平明显提升,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增强,全县工业企业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
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配备专业电工,以及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三、治理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借助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督促企业和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包括用电安全的隐患排查制度,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履行隐患整改、消除的主体责任,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全方位检查企业员工岗位周围的电气安全隐患,对排出的每一处隐患都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治完成。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和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工业企业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核查电气行业相关工种从业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情况,核查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核查人员资格证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提高持证上岗率。
(三)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要积极探索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固化工作机制,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对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24小时在线监测、异常情况短信提醒、掌上巡检电工、定期形成检测报告、远程服务等功能,切实提升火灾事故预防能力。要在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先行先试,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单位火灾防范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安全用电教育培训。要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培训教育,普及安全用电知识。要督促工业企业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安全用电意识。要加大对“智慧用电”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社会单位主动安装应用,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四、治理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上旬前)。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基层干部、网格人员、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整治方法和任务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组织发动工业企业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要点》(附件1)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表》(附件2)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至2020年3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各乡镇(街道)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工业企业用电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生,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工业企业电气火灾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各级工作责任,切实将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坚持统筹结合。要将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与“一线工作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协调推进、标本兼治、源头管控、注重实效,构建重特大事故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升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安全用电意识,促使其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要集中宣传报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切实抓好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并将其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各地工业企业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各乡镇(街道)要于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电话:83930821,传真:83930820),从2018年起,每年1月3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0日前报送该年度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1.工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要点
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表(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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