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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21-07-05 天台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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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D01-2018-0015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天政办发〔201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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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土地节约集约优先,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拓展用地空间,推进我县“名县美城”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全域规划、片区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编制全域土地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科学划定整治区域,分片区统筹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全要素整治。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家底的基础上,科学分析资源的开发适宜性和开发潜力,积极探索符合各地自身条件和需求的整治模式。根据区位结构、自然条件等因素,分区域、分类型推进。

(三)节约集约、提质增效。按照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释放流量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推动土地利用质量提高、布局优化、结构改善,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地位,全面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村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不受损且有增加,实现多方共赢。

三、总体目标

对各类土地资源要素在全域范围内进行全方位重新整合,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盘活利用存量,节约集约水平更加提升,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率;补充用地指标,有效拓展发展空间;解决占补平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美化生态环境,打造和谐宜居家园。 

四、工作任务

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用三年时间,实施下山移民、农地整治、城镇更新、二次开发和矿地复绿等“五项行动”,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

1.下山移民行动。按照下山移民、城镇集聚、统一流转等多种模式,实施“万户百村”下山移民行动。重点对山区旧村庄实施整体或集中连片搬迁,对符合农房流转的传统村落实施保护性开发。在县城中心城区、平桥镇等中心镇建设若干个城镇集聚区,优化下山移民政策,推动山区群众下山移民,实施多举措盘活农村存量土地。全县三年完成搬迁下山移民确保5000户、力争10000户,复垦建设用地确保3000亩、力争4000亩。

  2.农地整治行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旱地改水田”、“中低产田改造”和“园(林)地还耕地”的“二改一还”工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高标准规划,高品质建设。以南屏“莲花梯田”、平桥紫凝片、始丰石溪片、寒山农旅集聚区、泳溪乡等区块为先行整治区,带动全县农地整治工作。全县三年完成旱地改水田1700亩、中低产田改造8000亩、园(林)地还耕地6500亩,高标准农田11.25万亩。

  3.城镇更新行动。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重点对城区五大区块,平桥镇、坦头镇、三合镇、洪畴镇等镇区,苍山产业集聚区、中德产业园等的旧区块,进行改造升级。全县三年完成城镇更新用地2820亩。

  4.二次开发行动。积极推进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充分挖掘低效利用土地、优化城镇用地布局、保障服务业用地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对丰泽路两侧、坡塘区块、原七四三厂地块以及工业镇的低效工业用地等区域进行开发。全县三年完成工业用地二次开发600亩。

  5.矿地复绿行动。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生态复绿,重点开展位于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主干河道两侧,城市建成区、风景名胜区可视范围和始丰街道石溪片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全县三年完成16个废弃矿山治理。三年创建8个绿色矿山,并通过第三方检查评估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达100%。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召开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部署会,进行层层动员、层层部署,4月底前完成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制订。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在全社会营造大力推进三年行动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各级政府、村集体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二)基础准备阶段(2018年5月-6月)。5月底前完成土地综合整治潜力核实调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和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并上报台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2019年、2020年年度实施计划于当年3月份上报台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7月-2020年10月)。完善相关操作办法和激励政策,统一设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目录和审批要求,统一组织工作业务培训,确保严格按政策规范运作,依法有序进行。确定项目方案的申报、审批程序,全面启动整治项目。分批确定重点项目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县年度工作实施情况于每年12月底报台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12月)。总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积累成功的做法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推进工作的办法与举措,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化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前期实践经验,科学制定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结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调查,梳理核实各类用地的数量、布局和开发潜力,将拟列入三年行动实施范围的村庄、区块,标注在城乡建设规划图、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底图上。在潜力核实调查基础上科学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为期三年),明确本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具体目标任务、项目安排、分年度实施计划、政策和工程措施等。专项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根据批准的专项规划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原则上分为五个步骤:一是选定整治区域。以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原则上以一个乡镇(街道)、同一乡镇(街道)部分行政村、跨乡镇(街道)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作为全域土地整治项目区,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要求启动整治。二是编制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以项目区或子项目为单位编制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三是项目立项审批。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县级相关部门集体论证会审后,各类具体项目的立项审批按有关规定执行。四是项目组织实施。实施主体按照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各项工程项目建设。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五是项目验收评价。各类项目由县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分项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涉及需市级以上复核的项目,按规定报请市级以上部门复核。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数量、新增粮食产能和新增水田等纳入指标储备库。

(四)制订配套激励政策措施。县发改、经信、财政、环保、国土资源、住建(规划)、农办、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制订技术规程、项目立项报批、实施监管、验收入库等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收益分配或奖励等配套政策措施,报县政府同意后发文。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相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副主任、农办、发改、经信、财政、环保、国土资源、住建(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三改一拆”办)、旅发委、二次办、旅游集团、交投集团、基投公司、各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下设五个行动组,并抽调农办、建设(规划)、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单位骨干人员,相对集中办公。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涉农、涉地资金整合集中使用,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完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和收益分配办法,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实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对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进展缓慢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天台县下山移民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天台县农地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3.天台县城镇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4.天台县二次开发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5.天台县矿地复绿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附件1

天台县下山移民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美化优化居住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摸清全县农村可盘活利用的废弃宅基地、空闲地以及拆后土地利用状况,按照下山移民、城镇集聚、统一流转等多种模式,实施“万户百村”下山移民行动。全县三年完成搬迁下山移民确保5000户、力争10000户,复垦建设用地确保3000亩、力争4000亩,建设若干个城镇集聚区。

  二、开展模式

  (一)下山移民。全县现有山区行政村351个、农居点2113 个、建设用地面积约3.1万亩,结合“空心村”整治、地质灾害避险、异地扶贫移民,对山区旧村庄实施整体或成区片搬迁,对有历史文化或旅游开发价值的实行统一流转开发。

  (二)城镇集聚。盘活利用平原农村的废弃宅基地、空闲地以及拆后土地,对村庄环境面貌进行全面整治。打破镇、村行政界线,主要以区片为单位,允许农民在复垦原有宅基地后到城镇集聚,鼓励“立改套”。

  (三)集聚方式。在县城中心城区、平桥镇等中心镇选址建设公寓式城镇集聚区,城镇集聚区建设采取政府统建或开发商代建模式,差异化定价。

  三、组织实施

  下山移民专项行动从2018年4月启动,到2020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4月-5月)

  1.调查摸底。各乡镇街道通过开展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摸清辖区内各类村庄建设用地的具体规模、空间布局以及现状利用情况,核实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规模和分布,形成图形、数据台账资料。调查村民搬迁村庄集中居住的意愿,充分了解群众需求。

  2.排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分析调查摸底的相关数据,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排出工作时间表,挂图作战。

  3.确定选址。县住建局会同县农办、国土局在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福溪街道、平桥镇等中心镇各选址一个城镇集聚区。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6月-2020年12月)

  1.集聚区建设。2018年8月底前完成集聚区建设区块控规调整、选址红线确定,2018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争取达到可分配状态。

  2.全县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宅基地复垦确保700亩、力争900亩,下山移民确保1800户、力争3000户,51个村(农居点)以上。

  3.全县2019年至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宅基地复垦确保1300亩、力争2100亩,下山移民确保3200户、力争7000户。

  4.复垦工矿建设用地1000亩。

  各单位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同步开展城镇集聚区建设及下山移民政策处理工作,确保三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下山移民专项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力量,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究解决下山移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

  (二)加大政策扶持。下山移民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城镇集聚区建设,挂钩城镇建设项目。提高建设用地复垦工程建设资金补助和乡(镇、街道)工作经费标准,调动乡、村两级工作积极性。

  (三)明确职责分工。县农办牵头负责下山移民专项行动方案制订,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县国土局负责下山移民后原有宅基地复垦方案制订,配合做好城镇集聚区选址及项目用地报批;县住建局负责三个街道城镇集聚区地块选址;县行政审批局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全包服务;县国有公司负责三个街道城镇集聚区项目建设和宅基地复垦工作;县旅游集团负责对确定有历史文化或旅游开发价值的宅基地实行统一流转开发,是否具有历史文化或旅游开发价值由县国土局和县旅发委共同确定;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下山移民、城镇集聚的具体政策处理工作,平桥镇同时负责辖区内城镇集聚区的选址建设。

  附表:天台县下山移民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附表

天台县下山移民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乡镇(街道)

2018年下山移民任务数

2019年-2020年下山移民任务数

户数

(确保)

户数

(力争)

整体搬迁农居点个数

宅基地复垦(确保)(亩)

宅基地复垦(力争)(亩)

户数

(确保)

户数

(力争)

宅基地复垦

(确保)(亩)

宅基地复垦

(力争)(亩)

赤城街道

92

148

3

34.5

44.4

164

345

64.1

103.5

始丰街道

48

68

1

15.9

20.4

85

159

29.5

47.7

福溪街道

110

178

4

41.5

53.4

196

415

77.1

124.5

平桥镇

223

386

5

83.1

106.8

396

831

154.3

249.3

白鹤镇

260

458

6

106.9

137.4

462

1069

198.5

320.7

坦头镇

138

234

4

54.6

70.2

245

546

101.4

163.8

三合镇

76

119

2

27.8

35.7

135

278

51.6

83.4

洪畴镇

98

165

3

34.8

44.7

174

348

64.6

104.4

街头镇

103

171

3

36.6

47.1

183

366

68.1

109.8

石梁镇

206

357

6

92.6

119.1

366

926

172

277.8

南屏乡

86

138

3

32.2

41.4

153

322

59.8

96.6

雷峰乡

113

187

3

43.6

56.1

200

436

81

130.8

三州乡

71

111

2

25.9

33.3

126

259

48.1

77.7

泳溪乡

91

145

3

33.8

43.5

162

338

62.7

101.4

龙溪乡

85

135

3

36.2

46.5

153

362

67.2

108.6

合计

1800

3000

51

700

900

3200

7000

1300

2100

  备注:2018-2020年复垦建设用地力争4000亩,其中宅基地复垦3000亩、工矿用地复垦1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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