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监测机构从业行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水平,维护我县环境监测行业市场秩序,提升我县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根据《台州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特制订《天台县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胡鲁男,电话:15105862400(717256)
天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3日
天台县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监测机构从业行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水平,维护我县环境监测行业市场秩序,提升我县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根据《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测[2018]45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及《台州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备案登记
在天台县范围内从事环境检测业务的监测机构,须向我局登记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监测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1);
2.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份,下同);
3.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办理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制度措施;
5.收费标准。
天台县环保局对申请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提交材料信息完整、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登记备案,并同时在天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通过备案的监测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当监测机构的名称、场地、技术能力、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监测机构应在变更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更新、补充信息。
二、监督管理
(一)管理机构
天台县环保局应及时掌握辖区内监测机构的数量、检测质量和业绩等情况,建立管理档案,并于每月3日前报送前一个月的企业自行验收情况,具体见附件2。
(二)监督检查
我局将组织业内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参照但不限于附件3,检查形式分为定期/不定期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由市局统一组织进行检查。
1.定期/不定期检查:我局定期/不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原则上每年度覆盖在我局备案的监测机构);
(三)考核评价
我局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监测机构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分值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4个等级,具体为:
分值在85分(含)以上的结果为优秀;
分值在85-70分(含)的结果为良好;
分值在70-60分(含)的结果为合格;
分值在60分以下的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评价结果在天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奖罚措施
建立完善的监测机构信用记录,监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环境检测服务活动中存在不规范检测行为的,我局将相应机构、法人、检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记入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机构在环境服务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取消其备案。
(一)奖励措施
监测机构在年度考核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级的,我局将在天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给予通报表扬。
(二)惩罚措施
监测机构存在以下情况时,应予以相应惩罚措施:
1.监测机构在年度考核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自通报之日起取消其备案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其出具的检测数据,不得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2.监测机构在检测活动中存在不符合检测规范、质控要求、服务质量等行为的,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监测机构存在超范围开展检测活动、违规转包检测业务、检测活动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等行为的,我局将取消其备案,且可视情节6个月或12个月内不得重新备案。
3.监测机构在检测活动中存在篡改、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其他影响检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等行为的,取消其备案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弄虚作假造成环境污染和对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附件: 1.天台县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登记表
2.企业自行验收项目月度汇总表
3.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检查记录表
附件1
天台县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登记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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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机构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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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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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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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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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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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机构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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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省监测协会会员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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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省级能力评估 |
是□ 否□ |
评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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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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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
职工总数:人;其中,教授级:人,高级:人,中级:人, 初级:人,其他:人;从事环境检测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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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认证证书情况 |
颁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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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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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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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中认定的检测项目类别/数量 |
类别:项目: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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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境类的检测项目类别/数量 |
类别:项目: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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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律承诺 |
本单位在天台县范围内从事环境检测服务工作,自愿签订《浙江省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严格遵守行业自律管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接受并服从天台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
法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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