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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台县重大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7-05 天台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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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电〔2018181

 

 

关于印发《天台县重大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

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里石门水库管理局、桐柏电力工程管理局、龙溪水电站、桐坑溪水电站,局属各科室:

    现将《天台县重大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天台县重大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

         管理办法(试行)

          2、安全管理评分表

          3、现场管理评分表

          4、文明施工评分表

          5、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汇总表

 

 

 

 

 

 

                                                                      天台县水利水电局

                                                                        2018年11月20

 

 

 

 

 

 

 

 

 

 

 

 

附件1

 

天台县重大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台州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行重大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201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台县辖区范围内的重大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段)创建(简称“标化工地”,下同)。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 天台县标化工地评审工作,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评审结果由天台县水利水电局发文明确获得“天台县水利工程标化工地”称号的项目名录。

    第三条 原则上被评为“天台县水利工程标化工地”的项目,方可申报上一级相关荣誉称号。重大项目初次参评经县水利水电局同意,可直接参加省、市级荣誉称号评审。获得上一级荣誉称号项目,直接进入县水利标化工地名录库。

第二章 考评

    第四条 天台县水利标化工地考评,原则上每半年安排1次,按照安全管理、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三大部分进行。

    第五条 县水利水电局设立天台县水利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县水利水电局相关行业管理技术人员和邀请省、市专家组成。人员原则上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外请专家不超过40%

    第六条 评审程序。设上半年度考评和下半年度考评两个节点,具体程序如下。

1.听取被考评单位关于标化工程创建情况的汇报,对整改落实作出详细说明,进行自评打分;

2.实地检查;

3.查阅资料;

4.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5.依据考核评分表进行打分;

6.发布公布。

第三章 奖惩

第七条 县水利水电局对标化工地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制度。

第八条 对考评优秀的项目管理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承接县内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时,可建议增加美誉度得分。对未达标的参评项目管理单位将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上报,情节严重的将建议行业管理单位列入黑名单。

第四章 纪律

第九条 评审过程中,参建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从事违纪违法活动。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评审资格。

    第十一条 天台县水利标化工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标化工地称号:

(一)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或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有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三)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命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

(四)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或与当地群众发生重大冲突等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台账资料弄虚作假的。

(六)向评审委员会有关人员行贿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安全管理评分表

受检工程(标段)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机构和人员配置

未成立,不得分;成员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扣1分;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少1人扣1分;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每人扣1分。

6

 

 

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不得分;未层层落实分解安全责任目标,扣2分;责任书未签订到位,扣2分。

6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每缺一个环节内容或缺少一个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未建立考核制度扣1分;考核无书面记录扣1分。

6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要求编制相关制度,每缺1项扣0.5分。

6

 

 

5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无安全投入使用计划,不得分;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2分;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不得分。未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落实,每项扣1分;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每项扣1分;提取的安全生产专款不能满足要求,每项扣1分。

6

 

 

6

施工组织设计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不全面、不具体,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扣2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经有关人员及单位审查批准,扣2分。

6

 

 

7

专项施工方案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和落实专项安全措施,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的,每缺一项扣2分;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2

6

 

 

8

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消防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未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未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应急疏散救护的演练,扣1分。施工生产却未按消防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消防池、消防栓、水管等消防器材,并未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扣1分。消防用具器材设备,未妥善管理,未定期检验,未及时更换过期器材,扣1分。油料、炸药、木材等常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仓库,未建立防火措施,未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有使用明火和吸烟等行为,扣1分。

6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9

防汛安全

管理

未按规定编制工程度汛方案,未及时报批,不得分。度汛方案编制内容不全面,人员转移预案,度汛预案操作性不强,扣1分。未成立防汛组织机构,未落实抢险设备,未配备足够的防汛物资,扣1分。

5

 

 

10

安全技术

交底

未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不得分。各工种各分部工程未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新进场班组、工人未及时交底后再上岗,扣1分。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扣1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未履行签字手续,扣1分。

5

 

 

11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未建立安全教育制度,不得分。未按规定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分。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1分。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扣1分。安全教育内容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扣1分。交换工种未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扣1分。施工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扣1分。未建立民工学校,未落实师资、场地和经费,未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扣1分。

5

 

 

12

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制度,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全面、操作性差,每项扣1分;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记录不齐全,扣1分。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事故隐患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1分。一般事故隐患,未立即组织整改排查,每项扣1分;重大事故隐患无治理方案,每项扣3分;重大隐患治理前未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每项扣3分。

6

 

 

13

重大危险源管理

未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不得分;辨识、评价有漏项或不准确,每处扣1分;未确定重大危险源扣2分。无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每项扣1分。

5

 

 

14

职业健康

管理

无制度,不得分;制度不齐全、操作性差,扣1分。施工环境、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砂石料生产、岩石钻孔作业、混凝土生产等粉尘、噪音作业场所的防尘、降噪、隔音设施有缺陷;有化学伤害场所防护设施有缺陷;夏季高温作业无防暑降温措施;冬季高寒作业无防寒保暖措施;放射源等防护措施有缺陷等),每处扣2分;未为员工配备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员工在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1分。

5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5

应急管理

无应急预案,不得分;应急预案不齐全,扣1分;应急预案不完善、操作性差,扣1分;重点作业岗位无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扣1分;有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措施,扣1分。

5

 

 

16

持证上岗

未持证山岗,每人扣1分。

5

 

 

17

工伤事故

处置

工伤事故无记录,扣1分;未定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扣1分。发生伤亡事故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未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扣2分。

5

 

 

18

文件和档案管理

安全台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扣1分,未落实专人整理资料,扣1分;未分类装订和存放,记录不全,字迹潦草,填写不规范,扣1分;未定期收集、更新和记录及整理,扣1分;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扣1分;未按规定保送安全报表及相关信息,扣1分。

6

 

 

合计

 

100

 

 

 

 

 

 

 

 

 

 

 

 

 

附件3

现场管理评分表

受检工程(标段)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设备设施管理

无设备管理专(兼)职人员,扣2分;特种设备安全(拆除)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每项扣3分;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无技术方案,每台次扣1分;特种设备安装后未经验收,取得鉴定合格证书投入使用,每台次扣1分;特种设备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每台次扣3分,设备操作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设备,每次扣1分;设备带病运行,每次扣1分;设备运行记录不齐全,每台次扣1分。

10

 

 

2

安全防护措施

管理

临边、沟、坑、孔洞、交通梯道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等设施不齐全、牢固可靠,每项扣2分;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部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网等设施,每项扣2分;施工通道不稳固、畅通,每项扣2分;垂直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隔离棚,每项扣2分;机械、传送装置等的转动部位未安装可靠的防护栏、罩等安全防护设施,每项扣2分;临水和水上作业无可靠的救生设施,每项扣2分;暴风、台风、暴雨雪等极端天气前后未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每项扣2分。

10

 

 

3

施工用电管理

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每项扣2分;施工用电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每项扣2分;施工用电配电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或“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或用电线路架设不规范,或施工作业区照明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每项扣2分;无可靠的自备电源与网供电源的联锁装置,不得分;未按规定设置接地或接零保护,每项扣2分;未按规定采取防雷措施,每项扣2分;未定期对防雷装置、接地、接零保护进行检测,对施工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每项扣2分。

10

 

 

4

施工脚手架管理

无该项管理制度,扣3分;大型脚手架、承重脚手架、特殊形式脚手架未经专门设计、方案论证、审批,每项扣2分;脚手架、脚手板的选材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2分;脚手架搭设(拆除)未按审批的方案进行交底,每项扣2分;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每项扣2分;在用的脚手架未定期检查和维护,每项扣2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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