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1年桐乡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2011年桐乡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
为全面实施“工贸强市”战略和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根据《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1年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桐委〔2011〕8号)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镇(街道)考核
采取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镇(街道)实行服务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
(一)综合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镇(街道)经济发展工作综合目标考核。
(二)单项考核
按照《2011年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服务业发展考核评分办法》,采取量化分值考核。设立服务业发展先进奖,按得分高低取前3名为一等奖,取前4~8名为二等奖,其他为三等奖,由市政府分档给予表彰奖励。
二、部门考核
根据《2011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发展和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设立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奖共8名,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三、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设立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奖若干名,由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
本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1年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服务业发展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
2011年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服务业发展考核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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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方式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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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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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年度本地区服务业引进市外内资的完成情况及超额目标比例指标,具体为:完成目标得20分(不完成目标,同比例扣减)+超额目标比例5分(按目标10000万元以下,每增加10%加1分;10000万元~20000万元,每增加8%加1分;20000万元〈含〉以上,每增加5%加1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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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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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本地区年度服务业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及超额目标比例指标,具体为:完成目标得20分(不完成目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最高扣5分)+超额目标比例5分(目标20000万元以下,增幅每提高3个百分点加1分;20000万元~50000万元,增幅每提高2个百分点加1分;5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增幅每提高1.5个百分点加1分;100000万元〈含〉以上,增幅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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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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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年度服务业增加值及比上年的增减指标,具体为:基本分15分,每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3分,每低于全市平均增幅1个百分点扣1分,最高扣3分;占比比上年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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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
主要考核年度服务业税收总量及比上年的增减指标,具体为:基本分10分,每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每低于全市平均增幅1个百分点扣1分,最高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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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上企业 |
主要考核本地区年度服务业限上企业培育,完成年度目标得8分(不完成,不得分)+超额目标2分(每超额1家加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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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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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服务业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1人以上(2分);制订并落实促进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1分);扎实开展本区域的服务业统计、个转企等工作(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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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本地区服务业动态信息上报工作(3分);严格会议、交流学习制度(1分);积极配合做好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相关工作(1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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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考核 (附加分) |
列入省级以上服务业集聚示范区(2分/家)、重点企业(1分/家)、重点项目(1分/个);完成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2分);引进服务业重大项目(纯房地产项目除外),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0.5分/个),1亿元以上(1分/个);培育服务业品牌,省级(0.5分/个)、国家级(1分/个),4A、4星级企业(0.5分/个),5A、5星级企业(1分/个);其他经服务业领导小组认定的特色工作(酌情加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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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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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注:服务业外资按汇率折算纳入考核,投资考核目标包括住宅,附加分计入考核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