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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1〕7号)精神,为推动我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与指标

   (一)总目标

   2011年底前,建成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012年底前,建成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达到综合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会和个体风险,减少慢性病疾病负担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防治队伍建设。

   3.规范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信息管理系统。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分别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成年人平均每天运动量均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创建工作内容

   (一)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

   充分利用示范区监测、专项调查、居民健康档案等已有的基础信息和资料,分析、掌握辖区居民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行动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撰写社区诊断报告。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

   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新发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糖尿病发病监测。定期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示范区慢性病防控相关信息。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通过设置宣传专栏、举办知识讲座、开设健康教育课等形式,并结合健康主题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

   (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面向全人群,通过举办群体性健身活动、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控制吸烟行动和示范创建等形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

   通过各类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医疗机构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等多种途径,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并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分类管理和干预。

   (六)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服药率和控制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

   (七)开展肿瘤早诊早治

   对社区医务人员及居民开展癌症相关症状和预防控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开展健康体检,加强40岁以上人群的相关肿瘤标志物检测工作。

   (八)落实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

   建立完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规范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现、登记、报告、药物治疗、转诊、社区管理和康复等工作,将病人信息纳入浙江省精神病人专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对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人员和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提高患者管理率和治疗率。

   (九)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为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窝沟封闭免费服务。以幼儿园和学校为单位的儿童龋齿充填率应在上年基础上增加30%;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

   三、创建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文化(体育)、卫生、广电为成员单位的桐乡市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卢达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起草、协调落实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

   (二)明确职责

   教育局:负责制订辖区内学生健康教育计划,督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科技局:负责相关技术支持、科研指导和科研项目立项、引进等。

   公安局、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口及死亡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必要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经费,按不低于国家经费200%的比例进行配套。

   文化局(体育局):负责规划、动员、组织全民健身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卫生局:成立专家组,开展技术指导、咨询;定期组织专家,对相应业务领域内的工作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和定期评估;开展社区诊断工作,完成社区诊断报告;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报告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广电台:负责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设置慢性病防制宣传专栏;提供大众慢病防治知识宣传阵地。

   (三)保障机制

   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创建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纳入预算。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专人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及双向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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