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镇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成果,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关于印发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桐政办发〔2010〕11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标,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为创造健康、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进一步强化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使药品基层监管网络更加健全有效,农村药品供应体系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
三、工作任务
(一)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与运行
1.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构建“镇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药品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2.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镇配有药品安全专管员、药品监督协管员,辖区内医院(卫生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有药品安全监测员,每个村(社区)都有药品安全监测员、信息员。实行“四员”(专管员、协管员、监测员、信息员)聘任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对应工作任务,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建立健全以镇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站监管为、药品安全专管员和协管员监督为辅的网络型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3.进一步掌握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并及时更新。加强对辖区内镇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检查,特别要强化对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的监管,医院(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非医院类医疗机构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面达100%。
4.建立药品案件报告制度。发现案源及时报药监部门,主动配合药监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并做好工作台帐记录。同时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5.加强对药品安全监测员、信息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监测员、信息员的作用,提高药品监督网络运行水平。
(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与市场秩序
1.加强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标率100%。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规范药品进货渠道。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实行统一招标,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所使用药品100%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送。严禁涉药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严禁使用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
3.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药品广告宣传。开展排查非法行医情况分析,发现情况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打击。发挥药品监管网络作用,打击以讲座、旅游、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确保药品市场的正常有序。
4.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建立医院类医疗机构处方评估制度,按不少于5%的比例,每月对处方进行抽查,并进行合理性评估,发现处方存在违法用药、滥用药物、不合理用药情况的,责令处方医生立即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医师考核档案,评估、处理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5.辖区内70%的村(社区)为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三)、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1.全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涉药单位诚信自律意识,确保年度信用全部达标。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预警体系建设,成立镇政府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上报,积极响应,配合上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4月)。镇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要求,营造人人关心重视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9月)。结合本《实施方案》,对照《考评标准》,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村(社区)的创建工作,逐项分解,梳理落实,并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两级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2月)。及时完成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考核评分细则开展自评自查、查漏补缺,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富强任组长,分管镇长胡金松任副组长,殷国平、周松根、陈芳、胡如南、谢建平等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殷国平兼任,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村(社区)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组建好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把创建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作为今年的工作任务之一,对照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评定标准(附件2),专人负责做好资料的分类整理。镇政府把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将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在年内适时对各村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创建成功的村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加强指导协调。农村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各村(社区)药品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及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普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开展农村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的宣传,动员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农村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
2.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评定标准
3.桐乡市药品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4.桐乡市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附件1
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
创建单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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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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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 领导 16分 |
①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发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街道(街道)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
5 |
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未做到对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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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立镇(街道)药品安全监督机构,并明确相应工作人员。 |
5 |
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未做到对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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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创建经费得到保障。 |
3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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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镇(街道)对村(社区)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 |
3 |
查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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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药品 监督 网、 供应 网建 设与 运行 22分 |
①基层药品监督网络健全,镇(街道)配有药品安全专管员(1分)、药品监督协管员(1分),每个涉药单位都有药品安全监测员(1分),每个村(社区)都有药品安全信息员(1分),工作职责明确,有正式聘用名册和联系方式(1分)。 |
5 |
查阅文件、档案,现场核实。未做到对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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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摸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底数登记在册并及时更新。 |
3 |
查阅台账。 未做到对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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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药品安全专管员、药品监督协管员、药品安全监测员、药品安全信息员积极参加药监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 |
4 |
查阅台账。 一次一人未参加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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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建立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制度(1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药监部门(2分),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1分)。 |
4 |
查制度台账。 未做到对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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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统一配送率达100%。药品零售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由合法单位供应。 |
6 |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未按规定进货发现1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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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药品 质量 规范 化管 理 20分 |
①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经营、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辖区内涉药企业(单位)巡查,年检查覆盖面100%,检查频次上下半年各不少于1次(5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1分)。 |
6 |
查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每少一家次扣0.5分;无检查记录视同未检查。 未按时上报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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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率100%,年度内无摘牌单位。 |
8 |
查现场检查资料、台账。 达标率95%以上不扣分,每下降5%,增扣1分;有摘牌单位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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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辖区内药品零售单位经营管理规范,符合GSP规定。 |
6 |
因不规范经营,每查到1次扣1分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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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药品 市场 秩序 20分 |
①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发生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现象。 |
6 |
视情况扣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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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不经营使用假药劣药和不合格医疗器械。 |
8 |
视情况扣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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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辖区内无药品违法广告宣传(3分)。辖区内无以讲座、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行为(3分)。 |
6 |
视情况扣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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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药品 安全 长效 机制 建设 12分 |
①全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涉药单位诚信自律意识。 |
5 |
综合前两年信用等级和当年检查情况,出现C级、D级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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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医疗机构不得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
4 |
实地查看街道(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资料。 未完成上报目标值扣3分,其他未按要求视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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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预警体系建设,成立街道(街道)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上报,积极响应,配合上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培训。 |
3 |
查街道(街道)有关资料、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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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宣传 工作 10分 |
①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每个村(社区)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 |
6 |
实地查看。查阅宣传活动资料、图片、标语。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少建1个村(社区)扣1分;群众对创建活动知晓率<80%,扣2分(随机抽查30名居民问卷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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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积极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工作,每个村(社区)有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并及时做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品种的记录与保管工作。 |
4 |
每个村(社区)有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少一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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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药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有创新等,受到嘉兴市级以上监管部门肯定的,酌情加 1~5分。 扣分项目:1.药品安全工作被嘉兴市级以上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5分; 2.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扣5分。 否决项目:1.发生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2.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被嘉兴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 ||||
附件2
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评定标准
创建单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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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序号 |
工 作 标 准 |
评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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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监 督队伍 |
1 |
成立药品安全工作小组。配有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 |
查资料及 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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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流 通、使 用环节 |
2 |
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在年度考核中无“严重失信”企业。 |
查资料及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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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标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按要求及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
查资料及相关记录实地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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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 生产经 营行为 |
4 |
全面掌握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情况,并登记在册。 |
查资料和 实地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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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辖区内无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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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辖区内无药品制假售假窝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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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药品 重大事 故 |
7 |
*无发生Ⅳ级以上药品安全事故。 |
由相关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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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辖区内无因不良的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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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普 及药品 安全知 识无药 品违法 广告宣 传 |
9 |
建立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内容定期更新。悬挂药品安全宣传标语。 |
查资料、实地查看和访问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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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向居民发放药品安全知识读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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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村党员干部会议上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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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杜绝以组织讲座、旅游、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和医疗器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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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发现有违法药品广告或保健食品、消字产品等非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宣传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有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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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居民信箱管理,及时制止虚假广告散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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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药 品安全 隐患 |
15 |
一年二次对辖区内违法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有书面记录。 |
查记录和实地抽查 |
说明:带“*”的为重点项目,有1项不合格,判定为未达标。其他为一般项目,有3项以上(含3项)不合格,判定为未达标。要求创建资料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
附件3
桐乡市药品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药品监督协管员由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做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合理用药宣传工作。
(二)掌握辖区内涉药单位基本情况,与药品监督协管员联合做好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镇(街道)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日常检查工作,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
(三)经常巡查辖区内集贸市场、中小学周边、超市周围等重点区域: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药品、无证行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发布药品广告等现象。
(四)经常巡查辖区内老年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是否存在以免费体验、义诊、讲座等形式推销药品、医疗器械等现象;是否存在邮寄销售药品等现象。
(五)经常收听镇(街道)广播:是否存在非法发布药品广告等现象。
(六)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做好辖区内违反药品法律法规被查处单位(个人)说服教育和整改情况反馈工作。
(八)对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传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监管和药品质量信息。
(十)完成其他药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附件44
桐乡市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药品安全信息员由各镇(街道)聘用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担任,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收集药品采购、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举报药品市场各项违法行为。
(二)掌握辖区内涉药单位基本情况,参加一年两次对辖区内涉药单位的走访,发现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及时向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员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掌握辖区内商业用房、住宅出租及使用情况,一年两次对辖区内商业用房、住宅出租及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无证经营药品、无证行医、非法回收药品、私设药品仓库、邮寄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向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员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部门报告。
(四)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五)收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意见,对药品市场的要求。
(六)反映镇(街道)级以下医疗机构对药品配送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七)定期或不定期与药品监督协管员交流当地药品质量情况。
(八)协助药品安全专管员、监督协管员发放有关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