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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1年度河山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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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

二、考核范围:考核实行全覆盖,以各村“四边一点”为重点区域,即桥边、路边、河塘池边、垃圾站(房、箱)边、村民居住点。

三、考核方法:考核采取镇“月督查制”和市“抽查制”,实行现场考核与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标准参照桐委办〔2011〕10号文件中的考核内容执行。(附:桐乡市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1、镇“月督查制”考核。镇考核组每月根据现场考核内容,按照村容整洁、道路畅通、河道净化、绿化养护、路灯亮化、配套设施管理、保洁站制度七个方面对各行政村进行考核,考核得分每月一返回,并作为年终对各村考核依据之一。

2、市“抽查制”考核。主要是对各行政村实行长效管理“现场考核与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为依据,采取经常性与分阶段相结合形式进行。

各村要建立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按照市长效管理工作站的标准,建立各项制度,整合各方保洁资源,实行一员多岗,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标准、定奖罚、全覆盖”的要求对保洁员进行管理。各村要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制度,每年开展二次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并在每年的春节及夏季前,组织开展全面的清扫工作。要注意发挥广大共青团员、妇女的作用,积极主动参与长效管理。各村要制定村民卫生公约,实行农户门前卫生“三包”制度,平时要注意台帐资料收集,切实提高长效管理工作成效。

四、考核措施

镇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富强

副组长:吕忠飞 王剑松 钱国良 胡金松

组 员:张荣铨 庄新初 谢建平 肖元龙 杨子方  

  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剑松

  副主任:庄新初 谢建平

  负责每月对各行政村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月督查制”考核,并将各村考核结果上报镇主要领导。

五、考核奖罚

  1、奖励标准:长效管理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除市补助标准外;镇对各整治村按市标准50%配套。

2、考核奖励办法:

(1)、以村为单位,以全年的考核次数、考核结果为依据。总分为100分,年终根据每个村得分情况,所有以奖代补资金(包括市奖励)按比例计算。

(2)、考核结果列入行政村年度工作考核。

 

附件:桐乡市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桐乡市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提升长效管理工作水平,巩固村庄整治建设成果,从今年开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考核实行全覆盖。根据近年来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

二、考核范围

考核以开展过村庄整治行政村的“四边一点”为重点区域,即桥边、路边、河塘池边、垃圾站(房、箱)边、村民居住点。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各镇、街道要健全领导小组,建立长效管理办公室(与村庄整治办公室合署办公),做到分管领导明确,人员配备到位。各村要建立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组建由村老干部、老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参加的监督小组,完善长效管理监督体系。

要根据本办法完善相应的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垃圾收集、道路、河道、绿化、路灯、文体设施等养(维)护管理制度。要强化对所属村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制度,每年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并在每年的春节及夏季前,组织各行政村开展全面的清扫工作。要注意发挥广大共青团员、妇女的作用,积极主动参与长效管理。各村要制定村民卫生公约,实行农户门前卫生“三包”制度。

2.保洁设施与队伍建设

一是保洁设施建设。按要求建立垃圾中转站,对损坏的垃圾中转站要及时进行维修。在原有垃圾箱的基础上,积极推广“一户一桶”,实现“一户一桶”全覆盖。二是保洁队伍建设。在长效管理工作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对已建立的村级长效管理工作站,要健全相关制度,每100~150户农户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标准、定奖罚、全覆盖”的要求,实行一员多岗,整合保洁资源,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鼓励争创“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的评比由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各镇、街道每年组织保洁员开展保洁业务、安全知识等相关培训不少于2次。各村要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定期学习、交流工作,提高保洁员的业务水平。

3.星级村与卫生示范户评定

在创建镇、街道“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和“卫生示范户”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开展市级长效管理“星级村”和市级“卫生示范户”的评定工作。长效管理“星级村”设置“三星级村”、“四星级村”、“五星级村”三个档次,实行逐级评创,给予命名表彰,并予以奖励。“卫生示范户”评比,采取自下而上、分级评比的方式,产生市级“卫生示范户”,给予命名表彰,并予以奖励。“星级村”的评定,每年按“三星级村”不超过村总数10%,“四星级村”、“五星级村”每年分别按“三星级村”、“四星级村”的40%进行评定。

4.资金筹措与管理

各镇、街道必须设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市政府〔2007〕51号令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并按照市村庄整治长效管理资金补助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不得少于50%。同时,全面开展以“一事一议”形式向农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各行政村农户收取率要达到85%以上。

5.现场考核内容与标准

(1)村容整洁。村内公共场所、村民居住点、垃圾收集房(垃圾箱)周围每天进行一次清扫,确保卫生整洁,没有明显的废弃物、垃圾乱扔乱丢和杂草丛生等现象,柴草等堆积物摆放整洁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内不得出现露天粪坑,无畜禽粪便直排,无私搭乱建;各村要设立有明显标志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已建成的集中式或单户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2)道路清洁。每天对辖区范围内道路进行清扫,并建立乡村道路养护制度,做到道路有专人养护保洁,道路绿化带无明显垃圾及杂草丛生现象,路面无障碍物、无堆放物,确保道路清洁。

(3)河道净化。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制度,每天对河道进行巡视保洁,及时打捞河面漂浮物,清除河道两岸各类垃圾,保持河水清澈、河道畅通、河岸整洁、河面无漂浮物。

(4)绿化养护。加强村内主干道、河道两侧、公共场所的绿化养护,及时防病除虫,清理死树枯枝,修剪绿篱和草坪每季不少于一次;积极引导农民做好房前屋后的绿化养护,保护村庄内古树大树,并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实行挂牌保护;全面禁止乱砍滥伐现象,对有30年树龄以上的树木实行重点保护。

(5)路灯亮化。村内路灯保持亮化,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做到无损坏、无“瞎”灯、无灯光遮挡物。鼓励使用节能路灯。

(6)配套设施完好。村内文化活动中心(室)、体育健身等场所每月维护一次,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干净整洁,正常开放。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抽查制,实行现场考核与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

市考核组适时按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内容,主要以查台帐资料的形式,对镇、街道进行考核,考核得分计入对镇、街道的长效管理考核总分。

2.现场考核

(1)经常性考核。市考核组每月按现场考核内容,抽取每个镇、街道3-5个村,对“四边一点”情况进行考核。市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查。

(2)随机性考核。市四套班子领导、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村检查、督查和指导工作时,对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即时反馈评价,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3)交叉性考核。每年由市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镇、街道开展一次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回头看”的“推磨式”互查,按照经常性考核的要求,通过查看现场,按现场考核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现场考核得分。

3.计分方式

总分100分,其中现场考核分70分(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四边一点”的现场进行考核,对考核发现的同一问题进行项目累计扣分),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分30分,计入对镇、街道的长效管理考核总分,平常各按100分进行考核,年终进行核算。

4.考核结果的公布。

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每月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市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现场考核得分情况在《新农村建设工作简报》上公布,并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考核发现问题严重,需要整改回访的镇、街道,以反馈意见书的形式反馈,考核组将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回访,如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加大曝光力度,直至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督查整改通知书”的下发次数直接与补助资金挂钩。

五、考核奖罚

1.奖励

(1)奖励标准。长效管理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村实际总户数每年每户60元进行补助。“星级村”评定按“三星级村”1万元、“四星级村”2万元、“五星级村”3万元实行一次性奖励。市级“卫生示范户”每户一次性奖励500元。同时,建立设施维护奖励基金,以每年每户8元标准,实行统筹安排,累积使用。

(2)计算办法。以镇、街道为单位,以全年的考核次数、考核结果为依据,总分为100分,年终根据每个镇、街道考核得分情况,长效管理专项经费按比例计算

2.处罚

(1)以镇、街道为单位,每发一次“督查整改通知书”的,扣该镇、街道以奖代补资金总金额的0.5%。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不及时,再次发“督查整改通知书”的,扣该镇、街道以奖代补资金总金额的1%。

(2)凡评上“星级村”,在下一年度复评时,每降低一个星级,扣该村1万元。

3.其它

(1)以上考核结果同时列入镇、街道年度职能工作考核。

(2)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以奖代补资金,在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给镇、街道,主要用于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补助(包括保洁员工资补助),不得用于个人奖励。

(3)为切实加强对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监督,在市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88099786(工作日)。

六、年终评比

市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年终对各镇、街道的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设置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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