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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
模范县(市)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局各科室、镇(街道)国土资源所:
为全面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市)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江 局长
副组长:张明德 副局长
姚培根 副局长
沈伟平 副局长
魏云海 纪委书记
成 员:张钱兴 法规科科长
钱 葵 规划科科长
陈洪坚 土地利用科科长
费永新 地籍科科长
王根强 矿管科科长
沈建春 监察室主任
二、创建活动办公室
创建活动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步署,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安排;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文件,包括阶段性指导意见,呈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创建办公室的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
2.指导各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镇、街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
3.总结创建活动阶段性成果,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做法。
4.负责整理和保存活动期间相关文字和影像资料,申报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达村和创优材料;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和报道。
5.协调相关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工作,协调联系、接待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创建活动办公室对我市创建活动的指导。
6.完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组成
创建活动办公室主任:陈洪坚
创建活动办公室人员:陈益忠、张勤、张晴、楼建辉、傅荣健、沈征宇、张莉。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