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验收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水普办、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水利普查清查数据验收工作,确保数据质量,根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上报和验收管理办法》、《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验收规定》和《桐乡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主要任务
(一)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细则》要求,县(市)级数据验收应在本行政区域完成普查对象实地走访清查、上报数据审核、分区抽查验收。
(二)验收的主要内容:审核本行政区域内清查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清查表填报和数据格式的规范性,抽查评估清查数据质量。
二、 验收程序
成立桐乡市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验收领导小组,组建验收工作组。工作组由市水普办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市水利局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有关技术支撑单位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进行实地抽验和数据审核。按照验收工作职责分工,由验收工作组人员分专业对数据进行审核,形成对象清查数据审核报告。清查数据质量验收标准见附件。同时应征询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形成本级清查数据验收意见。
三、时间安排
桐乡市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验收于2011年6月9—10日,时间为两天。
四、组织形式
根据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验收规定,由桐乡市第一次水利市普查清查对象数据验收小组,随机抽取二个镇,每个镇抽取二个村进行清查对象数据验收。
五、组织分工
市清查数据验收小组由市水利普查办公室领导任组长,市水利局办公室、水利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河道办、水政监察大队,质监站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单位及技术支撑单位、市水利局各业务组负责人为成员。验收组下设综合组、数据审核组等二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主任职责及人员组成如下:
1、综合组主要负责验收方案制定、验收工作总体组织协调、市级验收工作检查督促、上报验收资料受理、相关单位意见征询、验收成果汇总上报等。人员由市水利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技术支撑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
2、数据审核组主要负责清查数据和上报材料的审核。市水利局办公室、水利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河道办、水政监察大队,质监站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单位及技术支撑单位、市水利局各业务组负责人为成员。
3市级清查数据审核分专业进行,审核工作主要由局有关职能科室依据职责分工承担:(1)堤防、水闸、泵站、农村供水工程和灌区由水利规划建设科承担;(2)行业能力建设,由办公室、质监站承担;(3)经济社会用水、地下水取水井由水政水资源科承担;(4)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河湖取水口、排污口、河湖基本情况由河道办承担。具体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组长:朱盛祖;综合组:沈峻岭、陆惠惠、周建杰、金逸飞、祝卓、屠仁杰;数据审核组:张岚、钟平华、金胜荣、沈正涛、胡献明、沈松根、陆惠惠、周建杰、金逸飞、祝卓、屠仁杰及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
六、有关要求
市水利普查验收小组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验收规定,深入基层,扎实细致地做好清查对象验收工作。各验收小组在验收完成后要出据验收意见书,确保我市水利普查清查对象数据验收真实可靠。
附:抽查复核的样区选取要求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桐水普办〔2011〕4号 桐乡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验收实施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