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今年中秋和国庆即将到来,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市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切实抓好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秋和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并结合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认真排摸查找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畜禽屠宰、餐饮服务领域等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要重点加强节日消费量大的蔬菜、肉类、水果、粮油、水产品、月饼、糕点等食品的质量监测,严防假劣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景点、餐饮单位等检查巡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把好原料进货关,做好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三、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应急防范能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食品安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群众举报渠道畅通。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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