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科委,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单位:
为提升我市农业科技企业产业层次,提高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意识和研发能力,根据《桐乡市农业科技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桐科〔2011〕30号)规定,经企业申报、科技局评审和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由“桐乡市石门新新菊花制品厂”组建的“桐乡市石门新新杭白菊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由“桐乡市新农乐园艺农业有限公司”组建的“新农乐高效农业科技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桐乡市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建设单位进一步抓好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的实施和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牌匾由市科技局统一制作颁发。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