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工商所、消协分会、会员单位:
为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着力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上自觉水平,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进行,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系列活动。现制订有关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广泛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各有关方面全面深刻理解“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主要涵义和内容,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推进“新消费运动”,提倡“安全消费”和“生态消费”理念,积极破除不安全消费行为,促进我市消费秩序的完善和消费需求的增长。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要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以专题、电视晚会、论坛、新闻发布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科学消费知识、先进消费文化,引导消费者确立科学、理性、责任、文明的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氛围, 增强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
(二)、组织开展广场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活动名称: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2.活动主题:“消费与安全”。
3.活动方式:2012年3?15纪念日活动设主会场一个,分会场七个。主要以宣传、咨询、服务为形式,紧紧围绕 “消费与安全”年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营造消费和谐的良好环境。
4.组织领导:由市消协常务理事单位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计划(物价)局、建设局、农经局、旅游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组成领导小组,由市消协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5.活动内容、时间、地点:
(1)市消协组织理事及有关单位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 “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法律咨询、公用企业服务宣传、消费知识问答、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现场投诉举报等活动。
(2)活动时间:主会场(各分会会场)2012年3月14日上午8:30—11:00。
(3)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东兴商厦广场,其它分会场由各消协分会自行安排。
6、宣传报导:在“3?15”活动之前,桐乡电视台、电台、报社,镇、街道广播站要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做好“3?15”当天活动情况的报道。
7.其它有关事项:
(1)理事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将活动情况预测表(附件 1)于3月11日前报市消协;
(2)市个私协会要会同梧桐分会组织辖区内服务行业参加市消协组织的“3?15”活动,具体服务项目由梧桐分会于3月11日前报市消协办公室。
(3)各消协分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3?15”活动方案,于3月11日前上报12315中心。活动结束后上报(附件2)。
(4)参加单位要认真准备“3?15”活动当天所需资料。
(5)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月活动。市局、市消协决定3月份为 “消费维权服务月”,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将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月”活动。一是送消费维权服务。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现场受理活动,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指导主要商场、市场、大型超市主动向消费者公开商品、服务的真实信息,并开通消费投诉处理绿色通道,方便消费者维权。二是送消费知识。充分发挥社区、企业监督联络站、农村消费维权网的作用,指导和督促他们及时做好消费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同时,要利用这些网络,开展消费教育,深入推进新消费运动,让实用消费进农村,责任消费进商场,爱国消费进家庭,科学消费进社区。三是送快速检测服务。要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快速检测的作用,加强各类农贸市场、超市经销农副产品的快速检测,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四是送售后服务。要组织家用电器、汽车等主要消费品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到社区、农村集市开展免费维修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帮消费者解决问题,促进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五是送放心农资下乡。要会同农资经营单位、农资检测中心组织一批优质农资以实惠的价格销售给广大农民,让广大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实惠。
(四)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义工服务月活动。为展示消费维权义工形象,激发广大消费者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热情,“3.15”期间,要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义工服务月活动,安排义工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消费调查、消费体验等活动,组织义工参与到各项消费维权活动中来,让消费维权义工形象深入人心。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增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3.15”期间是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实施消保措施的最好时机,各科所、消协分会要充分认识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周密组织、突出重点。要制定周密的宣传活动计划,完善各项宣传活动措施,确保各项行动切实可行。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将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和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月作为今年重点内容,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三)加强“3·15”期间消费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举报最集中的时间,各科所要合理调配好力量,加强值班制度,做到及时接听,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另外,还要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突发投诉、群体性投诉事件的应急处理。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要按照程度及时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桐乡市消费者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3?15 活动 通知
市政协办,市个私协会,吴炳泉常务副市长,市人大闻
金根副主任,市政协周民副主席
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