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现将梧桐街道(含振东新区,下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籍或房产属梧桐街道社区(不包括百乐社区、同庆社区,包括城南村、庆丰村、逾桥村和江南春城)的新生报名安排:
1.报名条件:具有梧桐街道社区“两证”或“一证”的小学和初中新生,其中小学新生系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
2.报名时间:
5月12日、5月19日
3.报名地点:
小学新生:实验幼儿园城北园区(环城北路1599号,城北小学对面)
初中新生:振东小学(校场东路3号)
4.所需材料: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与借(贷)款合同原件或者提供房产档案室证明。
二、户籍属梧桐街道行政村的新生,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受理报名,百乐社区、同庆社区(不含城南村、庆丰村、逾桥村、江南春城)由启新学校人民路校区受理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2日。
三、市区学校其它年级“两证”学生插班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受理报名,时间:7月2日至7月10日。
四、民办初中、新居民子女学校报名办法教育局另行发文。
各小学、幼儿园应将本通知精神告知小学六年级、幼儿园大班学生及其家长,并将本文件放大后张贴于学校公示栏等醒目位置。
附件:梧桐街道、振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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