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崇福镇、濮院镇、屠甸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减排企业:
2012年作为“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污染减排工作的完成与否直接影响到“十二五”减排任务的完成。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138号)精神,我市确定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三台75T/H燃煤锅炉炉外脱硫设施改造项目、桐乡市屠甸荣翔热能有限公司35T/H燃煤锅炉炉外脱硫设施配套项目、桐乡市恒越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为我市2012年重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现要求相关镇人民政府、企业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要求,加快二氧化硫减排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于2012年4月底前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炉外脱硫设施改造(配套)项目请严格按照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35T/H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及DCS系统改造的通知》(嘉环发﹝2011﹞171号)要求配套DCS中控系统。
为推进项目实施,我局对及时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项目的企业,将给予专项补助。未能按时完成、影响我市减排进程的企业,将不再享受相关环保补助政策,所在镇暂缓审批新、改、扩建涉气项目。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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