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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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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政发[2017]29号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由市环保局牵头制定的《桐乡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桐乡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嘉兴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和《桐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保我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大意义

    污染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战略目标,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十二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工作方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项目为依托,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工作方针

    1.统筹兼顾。要服从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污染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兼顾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要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

    2.分类指导。基于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排放强度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总量控制目标与任务。

    3.分解落实。按照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区、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切实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4.合理可行。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原则,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污染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三)主要目标

    根据《嘉兴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以项目为依托,将减排任务落实到点,完成嘉兴市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十二五”减排目标。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2.3%(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3.3%)、12.8%(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6%)、14.2%和12.7%。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污染源头控制

    1.严格环境准入。(1)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有效控制新项目污染增量,严格执行化学原料药、造纸、印染、农药、电镀、生猪养殖等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加强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项目的准入管理,坚决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适当限制“十二五”期间粗钢、水泥和有色金属等生产行业新增产能。(2)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将污染减排绩效与项目审批挂钩,把好总量准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点水污染行业削减COD总量比例不得低于1∶1.5,削减氨氮总量比例不得低于1∶1.5;热电、冶金、钢铁等重点大气污染行业削减SO2总量比例不得低于1∶1.5,水泥等行业削减NOX比例不得低于1∶1.5。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和排污单位的新增排污权指标,应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2.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控制新增用煤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锅炉项目,严格控制重点区域新、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强化节能降耗等手段,从根本上控制煤炭消耗总量过快增长。

    3.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加快构建快速便捷绿色的交通系统,积极发展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发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加大淘汰高污染车辆力度和补贴力度,严格执行淘汰车辆的注销登记。严格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车注册登记与全国同步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环保部要求“十二五”期间需淘汰的“黄标车”包括:2000年前(国I)登记注册的微、轻型车淘汰50%,2000年前登记注册的中、重型汽油车全部淘汰,2007年前(国III)登记注册的中、重型柴油车全部淘汰。同时,“十二五”全面完成国四油品的普及。确保“十二五”机动车NOX新增排放量控制在规划预期的范围以内。

    4.适度控制畜禽养殖总量。根据环境承载能力适度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同时,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科学配制饲料,加强饲养管理,推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增长向质量、环保、效益同步增长转变。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审批,所有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执行同时建设、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落实配套的种植业用地,实现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零排放,无相应治理设施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一律不予审批。

    (二)深化工业污染减排

加大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度治理力度。根据国家、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我市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限期公布淘汰落后产能的名单;依法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通过新建或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措施,针对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进行达标治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造纸行业:淘汰年产3万吨及以下的废纸造纸(普通纸)生产线,加快造纸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对重点企业进行提标改造,确保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印染行业:淘汰年加工能力在3000万米以下的印染生产线;淘汰综合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达不到国家《印染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印染生产线;提高中水回用水平,推行清洁生产,加快O型缸、J型缸和浴比大于1∶6的间歇式染色设备升级改造,促进产业集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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